江府〔2021〕3號
各市(區(qū))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現將《2021年市政府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表》和《2021年市十件民生實事任務分解表》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各牽頭單位要負責整項工作的全面統(tǒng)籌和協(xié)調推進,并自3月起,每月結束后至次月5日內,將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通過市重點工作和重點項目督查督辦電子監(jiān)察系統(tǒng)報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將根據年度督查計劃,采取實地察看、座談交流、走訪調研、明察暗訪等督查方法,掌握任務落實情況。各責任單位任務完成情況將通過政府門戶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jiān)督。任務辦理結果將納入年度績效考核。
附件:1.2021年市政府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表
2.2021年市十件民生實事任務分解表
江門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