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江門市社會科學界聯(lián)合會預算公開
2017年
江門市社會科學界聯(lián)合會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社會科學界聯(lián)合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八、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十、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十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經營服務性收入征收計劃表
十二、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十四、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2017年江門市社會科學界聯(lián)合會概況
一、主要職責
江門市社會科學界聯(lián)合會是市級社科類學會的業(yè)務主管部門。主要職能:在市委、市政府和社科工作者之間起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的作用;組織社科工作者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理論研討、學術交流;負責市一級社科學會的監(jiān)督、管理以及成立時的審查工作;指導、協(xié)調社科學會開展學科研究等學術活動;負責市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的評獎;出版社科刊物;組織我市社科界與省內外及境外社科界進行學術交流。
江門市社會科學界聯(lián)合會下設2個科室,包括辦公室和學術研究部。本會沒有納入部門預算編制的下屬行政(事業(yè))單位。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預算為一級預算,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會本級預算。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本會科室2個,分別是:辦公室和學術研究部。
江門市社會科學界聯(lián)合會編制8人,實有7人(含雇員2人),離退休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預算01表: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2表:收入總體情況表
預算03表:支出總體情況表(按科目)
預算04表: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5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預算06表: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07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預算08表: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預算09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預算10表: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預算11表: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經營服務性收入征收計劃表
預算12表:政府采購預算表
預算13表: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14表: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主要開展工作:辦好江門市第十三屆社科普及周活動;舉辦嶺南大講壇.五邑文化講壇活動;召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理論研討會;召開江門市工業(yè)立市理論研討會;創(chuàng)建及維護優(yōu)質社科普及示范基地;資助五邑大學做好廣東省華僑文化研究基地工作;開展廣東省社科院江門分院的專項課題調研工作;辦好《僑都新觀察》雜志編輯工作;開展邑商文化研究工作;做好社科規(guī)劃立項及評審工作。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部門收入預算402.01萬元,比上年增加69.67萬元,增加比例為20.96%,增加原因是:上年結轉和人員工資收入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41.31萬元,占84.90%;上年結轉結余60.70萬元,占15.10%。
(二)支出預算說明
1.支出總體情況
2017年部門支出預算402.01萬元,比上年增加69.67萬元,增加比例為20.96%。其中本年支出362.01萬元,占90.05%,比上年增加69.67萬元,增加(減少)原因是:上年結轉和人員工資收入的增加。包括: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310.69萬元,占77.28%;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支出26.27萬元,占6.53%;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15.05萬元,占3.74%;住房保障(類)支出9.99萬元,占2.49%,結轉下年支出40萬元,占9.95。
2.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341.31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70.68萬元。比上年減少3.98萬元,減少原因是:人員減少,工資福利性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相應減少。
項目支出預算191.33萬元,比上年增加44.65萬元,增加原因是:本年業(yè)務活動項目經費增加。主要支出項目有專項業(yè)務支出8.93萬元;江門市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立項及評審經費41萬元;社會科學普及工作經費76.2萬元;學術研究經費65.2萬元。
其他支出0萬元,與上年持平。
三、“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7年江門市社會科學界聯(lián)合會用財政撥款數(shù)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5.48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3萬元,主要包括公務用車的燃料費、保險費、保養(yǎng)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等支出。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2.48萬元,主要包括日常公務交流、學習活動的接待支出。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5.4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shù)減少1.3萬元,減少比例為19.17%。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shù)持平。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shù)持平。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3萬元,比上年預算數(shù)減少0.8萬元,減少比例為21.05%,減少原因:根據(jù)財政部制定的《2017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有關規(guī)定,租車費用0.8萬元從2017年起列“30239其他交通費用”,不列入“3023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2.4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shù)減少1.3萬元,減少比例為34.39%,減少原因: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的精神,厲行節(jié)約,反對鋪張浪費,嚴格控制接待開支。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17.63萬元,與2016年持平。其中:辦公費2.27萬元,郵電費0.7萬元,差旅費0.3萬元,福利費0.27萬元,日常維修費0.2萬元,辦公用房水費0.05萬元,辦公用房電費1.20萬元,公務接待費0.18萬元,勞務費0.2萬元,工會經費0.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5.5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3萬元。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17 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40.6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6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3.97萬元。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月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17年本部門預算安排購置一般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七、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本部門項目績效目標實現(xiàn)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41.4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專款專用資金收入等。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yè)事位按規(guī)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yè)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guī)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