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八、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十、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十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經營服務性收入征收計劃表
十二、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十四、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概況
一、主要職責
江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是主管全市機構編制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能:
1.貫徹執(zhí)行中央、省關于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關工作部署和要求,統(tǒng)一管理全市黨政群機關(含黨委、政府各部門,人大、政協(xié)、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其他行政機構,下同)和事業(yè)單位的機構編制。
2.負責擬訂本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審核市直機關和各市、區(qū)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各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各類開發(fā)區(qū)的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3.管理市直機關的職責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各市、區(qū)機關的機構設置與調整,審核各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行政編制總額的分配和調整。
4.協(xié)調市直機關之間、市直機關與各市、區(qū)之間的職責分工。
5.負責審核市級議事協(xié)調機構、由市領導同志擔任召集人(主持人)的聯席會議的設立和調整工作。
6.負責擬訂本市事業(yè)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并組織實施,管理市屬事業(yè)單位的機構編制,指導各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7.監(jiān)督檢查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事業(yè)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市直機關“三定”規(guī)定和事業(yè)單位機構編制方案以及機構編制政策法規(guī)的執(zhí)行情況。
8.統(tǒng)籌推進市直部門轉變職能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指導和督促市(區(qū))轉變政府職能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牽頭推進建立市縣兩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
9.承擔本級黨政機關網站開辦審核和資格復核工作,負責本級政務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冊服務工作。
10.負責市屬事業(yè)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指導、監(jiān)督各市、區(qū)事業(yè)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11.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和省機構編制管理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我辦為一級預算單位,無下屬部門。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辦本級預算。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江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內設5個科室及1個直屬行政機構,分別是:綜合科、行政機構編制科、事業(yè)機構編制科、監(jiān)督檢查科、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科、事業(yè)單位登記管理局。
江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編制公務員22人,雇員員額2名。實有公務員19人,離退休1人,雇員2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預算01表: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2表:收入總體情況表
預算03表:支出總體情況表(按科目)
預算04表: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5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預算06表: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07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預算08表: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預算09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預算10表: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預算11表: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經營服務性收入征收計劃表
預算12表:政府采購預算表
預算13表: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14表: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1.繼續(xù)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標準化建設,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做好“1+3”清單動態(tài)管理。
2.按照中央和省有關部署,繼續(xù)深化大部制改革,進一步優(yōu)化組織結構。
3.穩(wěn)妥推進綜合執(zhí)法體制改革,穩(wěn)步推進鎮(zhèn)(街)行政體制改革。
4.繼續(xù)深化事業(yè)單位分類改革,做好重點領域專項體制改革,加強對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分類改革的指導,繼續(xù)開展事業(yè)單位法人治理結構試點工作。
5.全面實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建立與省對接的機構編制管理信息庫和匯總上報機制系統(tǒng)。
6.開展行政許可績效第三方評估,進一步嚴格控制機構編制,嚴格機關雇員員額管理。
7.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加強業(yè)務培訓,特別是新進工作人員及市縣區(qū)編辦人員的業(yè)務培訓,以提高編辦隊伍的總體素質。
8.大力開展調研,著重圍繞長期制約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加強機構編制管理重點難點問題開展研究,學習借鑒先進地區(qū)的改革 和創(chuàng)新經驗。
9.進一步加強我辦軟、硬件建設,改善辦公環(huán)境,繼續(xù)完善檔案管理系統(tǒng)、OA系統(tǒng)等,提高工作效率。
10.加強黨政群機關事業(yè)單位開辦網站管理,繼續(xù)推進政務公益中文域名注冊。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部門收入預算574.98萬元,其中:公共財政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74.98萬元,占100%,比上年增加77.38萬元,增加15.55%,增加原因:人員收入調整和工作任務增加。
(二)支出預算說明
1.支出總體情況
2017年部門支出預算574.98萬元,其中本年支出574.98萬元,占100%,比上年增加77.38萬元,增加15.55%,增加原因:人員收入調整和工作任務增加。包括: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457.11萬元,占79.50%;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支出56.70萬元,占9.86%;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30.09萬元,占5.23%;住房保障(類)支出31.07萬元,占5.40%。
2.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7年公共財政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574.98萬元,比上年增加77.38萬元,增加15.55%。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433.98萬元,比上年增加33.93萬元,增加8.48%。
項目支出預算141.00萬元,比上年增加43.45萬元,增加44.54%,主要支出項目有1.行政許可績效第三方評價:49.00萬元,主要用于開展第三方評估市級政府行政許可績效工作,形成市級政府行政許可績效評估年度報告,對市級部門單位2017年度行政許可事項實施和監(jiān)督管理情況進行分析評估,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供市級部門單位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本部門單位服務水平和效率;2.行政事業(yè)性單位政務公益性域名注冊:10.00萬元,主要用于市直部門年度域名注冊經費;3.“1+3”清單管理和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經費:15.00萬元,主要用于落實“1+3”清單動態(tài)管理和應用,推進行政權力陽光運行、標準運行、規(guī)范運行。加快行政審批標準化的應用實施,推進我市行政審批工作的規(guī)范化、便民化、高效化、精細化;4.“放、管、服”和“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工作經費:10.00萬元,主要用于統(tǒng)籌推進行政審批、投資審批、職業(yè)資格、收費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衛(wèi)體等領域改革,推動各項改革從重數量向提高含金量轉變,從減少審批向放權、監(jiān)管、服務并重轉變。推動“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實現部門間數據共享,推動部門間業(yè)務協(xié)調。
三、“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7年江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5.5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3.00萬元,主要包括1.車輛日常維護;2.車輛維修;3.車輛燃油費;4.車輛保險費;5.過橋過路費。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2.50萬元,主要包括日常業(yè)務接待支出。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5.5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3.20萬元,減少36.78%。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3.0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2.20萬元,減少42.31%,減少原因:實行公務車改革后,只保留1輛公務用車,同時我辦實行厲行節(jié)約,嚴控公務用車使用。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2.5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0萬元,減少28.57%,減少原因:我辦同時實行厲行節(jié)約,嚴控公務接待經費開支。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45.03萬元,比2016年減少1.28萬元,減少2.76%,減少原因是:人員調整。其中:辦公費10萬元,印刷費0.40萬元,郵電費2.30萬元,差旅費0.90萬元,會議費0.80萬元,福利費0.60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2.98萬元,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0.5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等。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17 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87.4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1.2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76.20萬元。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截至2017年12月2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其中,一般公務用車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1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七、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本部門項目單項資金未超50萬元,未設置績效目標。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專款專用資金收入等。
二、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江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7年部門預算報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