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國土資源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江門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江門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國土資源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江門市國土資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管理、礦產資源管理和測繪事業(yè)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受省國土資源廳和江門市政府領導,主要擔負國家及地方土地規(guī)劃與利用、土地資源調查、不動產登記、耕地保護、礦產資源保護與利用、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地質災害防治、基礎測繪和測繪市場管理以及國土資源執(zhí)法監(jiān)察等職能任務。
二、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本部門2016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5個,包括:行政單位1個:江門市國土資源局本級;事業(yè)單位4個:江門市地價評估事務所、江門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江門市地質環(huán)境監(jiān)測站、江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第二部分 江門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江門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江門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度總收入20,880.74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8,259.3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17,839.11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減少31,443.33萬元,減少63.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征地和拆遷補償費支出較上年減少31,220.49萬元(本年為13,229.35萬元,上年為44,449.84萬元),減少70.23%。
2.事業(yè)收入0萬元,與2015年決算數持平。
3.其他收入420.19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減少279.07萬元,減少39.9%。主要原因是財政專戶安排的項目經費比上年減少217萬元。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江門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度總支出20,880.74萬元,.其中本年支出16,942.47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科學技術支出34.64萬元,2015年無同類支出。主要用于信息化項目基準地價調整及動態(tài)監(jiān)測系統(tǒng)項目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73.27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42.01萬元,增加32%。主要原因是新增3名退休人員及調增退休費。
3.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4.58萬元,主要用于醫(yī)療保險繳費及計劃生育獎勵支出。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9.78萬元,增長10.32%,主要原因是人員標準增加及繳費額增加。
4.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13,655.84萬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土地出讓印花稅支出和土地出讓業(yè)務費支出。比2015年決算數減少31,303.85萬元,減少69.64%,主要原因是征地拆遷補償費大幅減少31,220.49萬元。
5.商業(yè)服務等支出0.1萬元,主要用于人員支出。
6.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2,882.47萬元,主要用于本局人員支出、公用辦公支出、國土資源規(guī)劃支出、土地利用和保護支出、礦產資源管理支出及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支出等。比2015年決算數減少449.81萬元,減少13.5%,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進行了第一次全國地理國情普查工作,我局負責全市范圍的普查工作,安排本項目支出,本年該項目未安排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91.57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支出。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19.77萬元,增長27.53%。主要是人員增加及標準調整。
二、2016年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度收入合計18,259.3萬元。
(一)財政撥款收入17,839.11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97.7%。其中:
科學技術支出35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0.20%。主要為基準地價調整與地價監(jiān)測系統(tǒng)經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73.27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0.97%。主要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
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4.58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0.59%。包括醫(yī)療保障85.05萬元,計劃生育事務19.53萬元。
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13,955.65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78.23%。包括其他城鄉(xiāng)社區(qū)管理事務支出51.3萬元,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13,229.35萬元,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民152萬元,土地出讓業(yè)務費支出210萬元,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253萬元,其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60萬元。
商業(yè)服務等支出0.1萬元,用于人員支出。
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3,478.95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19.5%。
包括行政運行854.52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93.82萬元,國土資源規(guī)劃及管理240.42萬元,國土資源調查78.11萬元,事業(yè)運行148.38萬元,其他國土資源事務1,963.7萬元。
住房保障支出91.57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0.51%。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支出。
(二)其他收入420.19萬元,占本年收入的2.3%。全部為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包括行政運行1.23萬元,事業(yè)運行0.90萬元,其他國土資源事務418.06萬元。
三、2016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度支出合計16,942.47萬元,具體如下:
(一)基本支出2,308.5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3.63%。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73.27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4.58萬元,主要用于醫(yī)療保險繳費及計劃生育獎勵支出;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51.3萬元,主要用于不動產登記中心人員績效工資支出;商業(yè)服務等支出0.1萬元;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1,887.69萬元,主要用于本局人員支出、公用辦公支出;住房保障支出91.57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支出。
(二)項目支出14,633.9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86.37%。其中:科學技術支出34.64萬元,主要用于基準地價調整及地價監(jiān)測系統(tǒng)建設支出,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13,604.54萬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土地出讓印花稅支出和土地出讓業(yè)務費支出,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994.78萬元,主要有公用辦公支出、國土資源規(guī)劃支出、國土資源調查支出、礦產資源管理支出及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支出等。
四、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江門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7,839.1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3,934.77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152.65萬元,增長41.43%,主要原因是追加新增預算單位江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人員支出等851.2萬元,信息化建設專項資金227萬元由市網絡信息局統(tǒng)一編報預算,決算數據則納入本部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13,904.35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3,411.35萬元,增加2720%。主要原因是“征地拆遷補償費”13,229.35萬元沒有納入本部門預算編制,但納入部門決算編報。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江門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6,486.4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881.93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99.81萬元,增加3.59%。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員支出等。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支出13,604.54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長13,111.54萬元,增加2660%。主要原因是“征地拆遷補償費”13,229.35萬元沒有納入本部門預算編制,但納入部門決算編報。
分功能科目看,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73.27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4.58萬元,主要用于醫(yī)療保險繳費及計劃生育獎勵支出;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13,655.84萬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土地出讓印花稅支出和土地出讓業(yè)務費支出;商業(yè)服務等支出0.1萬元,用于人員支出;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2,426.47萬元,主要用于本局人員支出、公用辦公支出,國土資源規(guī)劃支出、國土資源調查支出、礦產資源管理支出及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支出等;住房保障支出91.57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江門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合計2,881.9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7%。與2015年相比,增加82.56萬元,增長2.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構成情況
江門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學技術支出34.64萬元,占1.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73.27萬元,占6.01%;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4.58萬元,占3.63%;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51.3萬元,占1.78%;商業(yè)服務等支出0.1萬元;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2,426.47萬元,占84.2%;住房保障支出91.57萬元,占3.18%。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的具體情況
江門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881.9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科學技術支出34.64萬元,主要用于基準地價調整及地價監(jiān)測系統(tǒng)建設,2015年無此項支出,為調整預算數。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73.27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42.01萬元,增加32%。主要原因是新增3名退休人員及調增退休費。完成年初預算的133.16%,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員及調整退休費。
3.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4.58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9.78萬元,增長10.32%,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及繳費額增加。完成年初預算的67.9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有3人退休,繳費及發(fā)放計生獎勵減少。
4.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51.3萬元,主要用于不動產登記中心人員績效工資。2015年無此項支出,為財政調整預算數。
4.商業(yè)服務等支出0.1萬元,主要用于人員支出,為財政調整預算數。
6.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2,426.47萬元,主要用于本局人員支出、公用辦公支出、國土資源規(guī)劃支出、國土資源調查支出、礦產資源管理支出及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支出等。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73.77萬元,增長2.95%,主要原因人員經費增加等。完成年初預算的93.7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項目分期付款未能全部完成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91.57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支出。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19.77萬元,增加27.53%。完成年初預算的106.79%,決算數比預算數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標準調整。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江門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026.38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1,321.54萬元,占基本支出的65.22%。主要包括基本工資336.34萬元,津貼補貼430.59萬元,獎金13.24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00.34萬元,績效工資334.37萬元,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79.35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7.3萬元。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151.34萬元,占基本支出的7.47%。主要包括辦公費25.49萬元,印刷費2.3萬元,手續(xù)費0.34萬元,電費14.17萬元,郵電費9.39萬元,差旅費9.16萬元,維修(護)費5萬元,培訓費0.39萬元,公務接待費0.40萬元,勞務費0.39萬元,委托業(yè)務費1.15萬元,工會經費14.76萬元,福利費2.46萬元,公務車運行維護費17.7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37.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0.62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2.05萬元。
(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51.45萬元,占基本支出的27.21%。主要包括離休費14.35萬元,退休費156.7萬元,獎勵金80.45萬元,住房公積金136.25萬元,購房補貼12.73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50.98萬元
(四)其他資本性支出2.05萬元,占基本支出的0.1%。為辦公設備購置2.05萬元。
七、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江門市國土資源局(含下屬單位)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25.33萬元,完成預算40.19萬元的63.03%。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數18.77萬元,完成預算30萬元的62.57%;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6.56萬元,完成預算10.19萬元的64.38%。2016年“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后陸續(xù)處置一批不保留的車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相應減少。
與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3.36萬元,下降11.71%。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本年無支出,比上年減少0.42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3.77萬元,下降16.7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0.83萬元,增加14.49%。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后陸續(xù)處置一批不保留的車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相應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是納入部門決算的單位新增了1個單位江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8.77萬元,占74.1%;公務接待費支出6.56萬元,占25.9%。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因公國(境)組團0個,因公出國(境)人數0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8.77萬元,全部為運行維護費支出,公務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2016年局機關及下屬4個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2輛,主要用于國土資源執(zhí)法監(jiān)察巡查、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礦產資源監(jiān)管、耕地保護、日常業(yè)務工作用車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6.56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機關及下屬4個事業(yè)單位共發(fā)生國內接待68批次,接待人數共638人次。主要包括省廳執(zhí)法監(jiān)察檢查驗收、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工作檢查驗收、第一次全國地理國情普查工作督查、測繪地理信息工作檢查、不動產登記工作機構成立及業(yè)務開展情況各項檢查和業(yè)務交流活動等。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24.1萬元,比2015年增加71.02萬元,增加133.8%。主要原因是上年因國家停止收取征地管理費及減免土地登記費等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原由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安排撥款的公用經費支出因無相應經費來源而取消,因此上年未能按人均標準安排。本年已按預算人均標準正常安排,恢復原公用經費正常支出額度。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642.68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48.4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494.27萬元。授予中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642.6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233.5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36.34%。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7輛、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1輛、其他用車4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皮卡車,用于土地巡查、地質災害危險點巡查、日常業(yè)務工作等。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的大型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6個,二級項目6個,涉及資金1,325.53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100%。
共組織對“地質災害預警信息系統(tǒng)維護及監(jiān)測項目建設”等6個項目進行了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325.53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 “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系統(tǒng)建設項目” 和“專項業(yè)務支出”比較理想。其中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系統(tǒng)建設項目已完成投入使用,今年以來因強降雨引發(fā)的地質災害較多,系統(tǒng)發(fā)揮了應有的作用,我市有效避免了因地質災害發(fā)生的人財物損失。基本達到項目申請時設定的年度績效目標。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無。
3.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報告。無。
4.其他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項目績效評價報告。無。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收入。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六、結余分配:指事業(yè)單位按規(guī)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yè)基金和繳納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guī)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七、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水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三、科學技術支出:指用于科學研究信息化方面的支出,涉及本部門的主要是信息化類項目支出。
十四、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指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方面的支出,涉及本部門的主要包括離休費和退休費、撫恤費等。
十五、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指醫(yī)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涉及本部門的主要包括醫(yī)療保險繳費和計劃生育獎勵支出。
十六、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指國土資源、海洋、氣象、測繪、地震等公益服務方面的支出。涉及本部門的主要是國土資源事務支出,包括行政運行、國土資源調查、土地資源利用與保護、土地整治、地質災害防治、礦產資源利用與保護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涉及本部門的主要有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支出。
十八、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指政府城鄉(xiāng)社區(qū)事務方面的支出。涉及本部門的主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土地出讓業(yè)務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