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門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部門決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江門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辦事機構,由市人大常委會黨組代管。主管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的職能部門。江門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能是對全市依法治市工作進行組織協(xié)調與督促檢查。具體職責是:負責宏觀設計,制定我市依法治市的長遠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和工作要點。組織協(xié)調全市各級各部門單位開展依法治市工作;督促檢查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的落實情況;開展調研指導,掌握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動態(tài),及時總結經驗,為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開展法治工作決策部署提供建議意見。負責承辦市委、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及省依法治省辦公室等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二)人員構成情況
江門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制4人,實有4人,離退休2人。
(三)決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本年度我辦積極協(xié)調推進《法治廣東省建設五年規(guī)劃(2011-2015)》提出的8個方面目標任務。突出做好以下7方面工作:1、籌備召開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第18次(擴大)會議和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會議;2、開展創(chuàng)建全國(省、市、鎮(zhèn))法治城市;3、推進“陽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題實踐活動;4、組織開展全市法治宣傳教育周暨“12.4”全國法治宣傳日活動;5、打造江門市一批法治文化建設示范點;6、開展法治干部培訓;7、組織開展法治工作調研學習活動。江門市榮獲“全國法治城市創(chuàng)建活動先進單位”稱號。
二、收入決算說明
2014年部門收入決算160.5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5.16萬元,占96.67%;其他收入3.26萬元,占2.03%;上年結轉結余2.09萬元,占1.3%。
三、支出決算說明
2014年部門支出決算158.3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安排的支出156.54萬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87.59萬元,占55.95%。主要為:工資福利支出55.1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6.4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95萬元。
(二)項目支出68.95萬元,占44.05%。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具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決算支出68.95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創(chuàng)建省級法治鎮(zhèn)街活動、創(chuàng)建全國、省級“民主法治村(居)活動、法治宣傳教育周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落實省法治五年規(guī)劃(2012-2015)活動等。支出比上年同期減少8.33萬元,主要是加強對經費的科學統(tǒng)籌管理,壓減了會議、辦公等方面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決算說明
2014年江門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含下屬單位)用財政撥款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1.76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1.96萬元,2014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本機關單位出國組團2個,6人次。主要包括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為零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4.69萬元,2014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主要包括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過橋過路費等。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5.11萬元,2014年發(fā)生國內接待12次,接待人數(shù)共211人,共4.84萬元;發(fā)生國外接待1次,接待人數(shù)共22人,共0.27萬元。主要包括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2014年“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1.76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77萬元。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1.96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9萬元,增加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增加外訪任務。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為零,與上年同期持平。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4.69萬元,比上年同期減少0.45萬元,減少原因是我辦厲行節(jié)約,嚴控支出。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5.11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03萬元,增加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接待任務增加。
第二部分 2014年江門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部門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