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表彰先進、弘揚正氣,激勵和引導全市黨員干部向先進典型看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以飽滿的精神和昂揚的斗志在推動江門高質量發(fā)展中展現(xiàn)擔當、發(fā)揮作用,市委擬追授陳以軍同志“江門市優(yōu)秀共產黨員”稱號。根據(jù)《廣東省黨內表彰實施辦法》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對陳以軍同志基本情況及簡要事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2月25日至3月3日。
陳以軍,男,1972年10月生,湖北廣水人,1993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生前系江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秩序管理大隊二中隊指導員、二級警長。2022年1月25日,在二級勤務備勤期間突發(fā)心臟疾病,經(jīng)搶救無效不幸因公犧牲。
陳以軍同志從警26年一直堅守在公安最基層、第一線,充分發(fā)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以強烈的責任擔當和任勞任怨的奉獻精神,忠誠履職、忘我工作,在平凡崗位上作出了非凡業(yè)績,曾榮立個人二等功1次、個人三等功5次、個人嘉獎15次。他勤懇踏實、兢兢業(yè)業(yè),是同事眼中的“老黃牛”,用心、用情、用功做好每項工作;他履職盡責、擔當作為,先后在全國兩會安保、新中國成立70周年安保、春運安保等一系列重大任務中承擔重要工作,始終沖鋒在最前線。他謙虛好學,認真細致,潛心鉆研業(yè)務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的業(yè)務技能水平,千方百計地追求細致、做到極致,是各項公安工作的“行家里手”;他堅持人民立場、一心為民,是群眾的知心人,協(xié)助辦理的58宗信訪案件中息訴停訪57宗,息訴率高達98.7%,2021年負責的27宗行政訴訟案件,全部達成和解;他舍小家、顧大家,一心撲在工作上,盡己所能主動幫助同事解決生活難題,身邊同事都勸他注意保重身體、注意多休息,而他總是口頭答應,但每當遇到急難險重的任務時,他依然是第一個沖鋒在前。他用行動和成績生動踐行了共產黨人的初心和使命,深刻踐行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zhí)法公正、紀律嚴明”總要求,將畢生精力和全部心血都獻給了崇高的人民公安事業(yè),用生命和行動詮釋了人民公安為人民的神圣職責使命。
對上述擬追授對象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反映。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簽署或告知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和聯(lián)系方式。
受理單位:中共江門市委組織部組織一科
地址:江門市蓬江區(qū)白沙大道西1號5棟
電話:0750-3273857
中共江門市委組織部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