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不動產登記收費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79號)規(guī)定,單獨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地上房屋所有權登記,只收取不動產權屬證書工本費,每本10元。申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構)筑物所有權登記的,應當按照相關規(guī)定繳納不動產登記費80元(包含第一本證書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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