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土地使用權人持國有土地使用證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產權證明或不動產權證書等合法證件,向地塊屬地的區(qū)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第二,由各區(qū)自然資源局審查申請人提供的用地資料,上報同級政府審批同意轉讓,簽訂出讓合同繳交地價款;第三,申請人持各區(qū)自然資源局發(fā)出的用地批復或出讓合同到公共資源交易機構辦理轉讓鑒證,再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土地變更登記(別墅、平房等低密度宗地可直接憑用地批復或出讓合同申請土地變更登記)。
第一,土地使用權人持國有土地使用證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產權證明或不動產權證書等合法證件,向地塊屬地的區(qū)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第二,由各區(qū)自然資源局審查申請人提供的用地資料,上報同級政府審批同意轉讓,簽訂出讓合同繳交地價款;第三,申請人持各區(qū)自然資源局發(fā)出的用地批復或出讓合同到公共資源交易機構辦理轉讓鑒證,再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土地變更登記(別墅、平房等低密度宗地可直接憑用地批復或出讓合同申請土地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