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由建設單位提出命名意見,報地名管理部門審批。其具體申報是由建筑物或住宅區(qū)的建設單位到所在地地名管理部門(民政局)領取《建筑物命名更名表》,填表提出申請,并提供法人代表證明或授權委托證明書、建設用地和規(guī)劃設計批準文件、建設總平面圖等材料到所在地地名管理部門(民政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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