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對于非終局裁決的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仲裁裁決書發(fā)生法律效力。勞動者對于終局裁決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于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決書,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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