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立即解除與勞動者勞動合同并無需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jīng)濟補償金:⑴、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⑵、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⑷、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guān)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wù)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⑸、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