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決定文書號:
江自然資林許準字〔2024〕15號
項目名稱:
省農(nóng)墾及市屬國有林場林木采伐許可證核發(fā)
審批類別:
普通
許可內(nèi)容:
經(jīng)審查你單位于2024年3月15日向本機關提交的江門市河排林場第四工區(qū)第四林班440785041004000400013、440785041004000400014小班(地塊)商品林采伐 行政許可申請,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的條件和標準,本機關作出下列決定:
同意林木采伐申請;請嚴格按照采伐證要求進行采伐作業(yè)。
江門市采字〔2024〕15號〔行政許可文件〕將于本決定作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nèi)頒發(fā)。
行政相對人名稱:
江門市河排林場
行政相對人代碼: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
工商登記碼
稅務登記號
居民身份證號碼
1244070061774953X5
法人代表姓名:
吳宏勝
許可決定日期:
2024年3月15日
許可截止期:
2025年3月31日
許可機關:
江門市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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