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1號)、《國土資源部關于完善礦產資源開采審批登記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土資規(guī)〔2017〕16號)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下列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未按要求向我局申請延續(xù)登記,現(xiàn)我局依法對上述采礦許可證予以公告注銷(詳見注銷采礦許可證名單)。
公告期自2021年8月9日起至2021年9月9日止,若對本次公告有異議或意見,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聯(lián)系電話:0750-3863727。
特此公告。
附件:注銷采礦許可證名單
江門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