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我市區(qū)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收益,在保證維修資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我局根據(jù)《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擬將江門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管理的維修資金代管專戶和新會區(qū)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管理的維修資金代管專戶內的資金進行增值,現(xiàn)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公示,接受業(yè)主的監(jiān)督。公示期滿如無異議,分別由江門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和新會區(qū)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組織實施,具體情況如下:
一、各銀行增值資金明細
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廣發(fā)銀行維修資金代管戶截至2019年10月31日的活期存款余額,以及建設銀行年底定期到期的本金和利息進行3年定期存儲,即用于增值的資金,蓬江、江海區(qū)為人民幣17310萬元;新會區(qū)為人民幣9510萬元,其構成如下。
單位:萬元人民幣
轄區(qū) | 擬用于增值的資金 | ||||
維修資金代管專戶 | 合計 | ||||
工商銀行 | 建設銀行 | 中國銀行 | 廣發(fā)銀行 | ||
蓬江、江海區(qū) | 710 | 14890 | 1600 | 110 | 17310 |
新會區(qū) | 1310 | 6350 | 1690 | 160 | 9510 |
二、增值類型:定期。
三、增值期限:三年。
四、銀行利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3年期定期利率為人民銀行基準利率2.75%上浮40%(即3.85%);廣發(fā)銀行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人民銀行基準利率2.75%上浮50%(即4.125%)。具體以人民銀行當年公布的利率為準。
五、收益分攤:定期存款到期后,定期的本金及收益返還到相應的代管專戶,分攤利息時,合并活期利息和定期利息,按賬戶利息積數(shù)比例進行分攤。
六、公示時間: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5日止(15天)。
如對市區(qū)維修資金代管專戶資金增值有異議或其他意見,請在公示期間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反映,所反映的意見或建議須署本人真實姓名。
聯(lián)系人:張先生,聯(lián)系電話:383191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江門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