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我市“人才倍增”工程,保障人才住房需求,根據《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關于進一步集聚新時代人才建設人才強市的意見>的通知》(江府〔2019〕1號)、《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人才工作局關于江門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評定和舉薦辦法》(江人社發(fā)〔2020〕32號)、《關于印發(fā)〈江門市配建房屋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建〔2021〕24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對江門市悅瀾雅居項目第一批人才住房進行配售,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況
本次配售的配建房屋位于杜阮鎮(zhèn)群策路的悅瀾雅居項目,可供配售房源共17套,總建筑面積約1881.56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積約94平方米的戶型有7套,約114平方米的戶型有6套,約130平方米的戶型有2套,約141平方米的戶型有2套。現向社會公示配售房源情況和基準價(詳見附件1),配售對象可以根據房源情況,結合實際需求提出配售申請。
二、配售對象
配售對象為經審核和公示后符合配售資格條件的各類人才。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可按以下標準享受優(yōu)惠購買本批人才住房:
(一)發(fā)布配售公告時畢業(yè)5年內并承諾在我市工作3年以上,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在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前)的碩士(含國、境外)畢業(yè)生(不含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單位管理工作人員),申請人購房按房屋配售基準價 8.5 折出售。
(二)發(fā)布配售公告時畢業(yè)5年內并承諾在我市工作3年以上,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在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前)的本科(含國、境外)畢業(yè)生(不含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單位管理工作人員),申請人購房按房屋配售基準價 9折出售。
(三)已按本優(yōu)惠政策購買人才住房的人才,自購買(網簽)之日起停止領取住房補貼、不可申請領取購房補貼,已購買我市其他人才住房的人才不在本次配售對象范圍內。
三、配售流程
本次人才住房配售按照申請登記、現場看房、資格審核、入圍公示、合同簽訂、產權登記等流程進行。
(一)申請登記
符合條件的人員可自本配售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日內到江門市市區(qū)公房管理中心提出配售住房申請,并選定意向房源。申請資料齊全的,當場出具收件回執(zhí)。(詳見附件2)
(二)現場看房
本批次房源為現房,擬安排公示期內指定時間開放現場看房(具體時間詳見附件2),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現場看房(物業(yè)電話0750-3658388 )。申請現場看房的家庭務必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管理,在看房現場應服從屬地物業(yè)統一安排。
(三)資格審核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資料和填報信息進行人才資格審核。
(四)名單公示
通過資格審核合格的人員名單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等部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查后作相應處理。
(五)公開配售
名單公示無異議,符合配售資格條件的各類人才,根據通知參加公開配售活動,配售當天與江門市市區(qū)公房管理中心簽訂配售結果確認書。
1.配售房源只有唯一符合條件申請人的,直接確定配售對象;
2.配售房源有多人申請的,按學歷層次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同等學歷層次人才之間由江門市市區(qū)公房管理中心在公證處見證下組織搖號隨機確定配售對象。
(六)產權登記
申請人按合同約定(原則上首期款7日內,按揭款3個月內)繳納房款(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需一并支付)后,配售的人才住房5年內不得上市流通,并參照《關于印發(fā)〈江門市配建房屋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建〔2021〕24號)有關規(guī)定進行不動產權登記。申請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繳納購房款的,視同自愿放棄本次申請資格,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四、相關責任
(一)申請配售人在承諾工作期限內調離我市的,應按未服務年限所占比例計算退回相應的購房優(yōu)惠金額,并取消再次申請人才住房的資格。
(二)申請人申報材料弄虛作假,或者以賄賂等不正當手段騙取人才住房配售資格并獲得人才住房的,江門市市區(qū)公房管理中心依法追回所購住房優(yōu)惠部分金額。造成惡劣影響的,按相關規(guī)定向社會公開,并保留追究相應法律責任的權利。
(三)江門市悅瀾雅居人才住房公開配售申請工作主要由江門市市區(qū)公房管理中心負責,申請人無需通過任何中介機構辦理。請廣大人才朋友周知,提高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
江門市市區(qū)公房管理中心0750-3831937
地址:江門市江海一路83號住建大廈副樓3樓
附件:
1.悅瀾雅居第一批人才住房配售房源情況表
2.悅瀾雅居人才配售資格申請需知
江門市市區(qū)公房管理中心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