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2月,全市房地產開發(fā)投資降幅有所擴大、商品房銷售面積及銷售額增速回落、開發(fā)企業(yè)到位資金減少。
一、房地產開發(fā)投資降幅有所擴大。
1-12月,全市房地產開發(fā)投資702.47億元,同比下降-10.3%,比去年同期(9.2%)低19.5個百分點,較1-11月降幅(-7.5%)擴大2.8個百分點,拉低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增速4.1個百分點;兩年平均下降1.1%,比1-11月低1.1個百分點。
分縣(市、區(qū))看,僅有蓬江(8.9%)正增長。其余縣(市、區(qū))鶴山(-3.2)、新會(-11.6%)、臺山(-13.9%)、江海(-21.4%)、開平(-22.3%)和恩平(-24.3%)均為負增長,分別拉低全市房地產開發(fā)投資增速0.4、2.4、2.1、2.5、2.7 和2.1個百分點。
分構成看,建安工程投資增速回落。1-12月全市建安工程494.46億元(占同期房地產開發(fā)投資的70.4%),同比下降5.1%,比去年同期(11.9%)低17個百分點,比1-11月降幅(-3.1%)擴大2個百分點。
分工程用途看,商品住宅投資增速回落。1-12月,我市商品住宅投資537.17億元,同比下降12.9%,降幅比整體房地產開發(fā)投資大2.6個百分點;兩年平均下降1.7%,降幅比整體房地產開發(fā)投資擴大0.6個百分點。商業(yè)營業(yè)用房投資57.44億元,同比增長7.7%,增幅高于1-11月12.4個百分點;辦公樓投資1.58億元,同比下降86.1%,比1-11月擴大0.6個百分點;其他106.27億元,同比增長10.1%,高于1-11月1.8個百分點。
二、商品房銷售面積及銷售額增速回落。
1-12月,全市商品房銷售面積724.79萬平方米,同比下降3.2%,降幅比去年同期(12.2%)低15.4個百分點,比1-11月(4%)低7.2個百分點;商品房銷售額578.10億元,同比下降2.7%,降幅比去年同期(15.5%)低18.2個百分點,比1-11月(6.5%)低9.2個百分點;商品房待售面積432.44萬平方米,比上月(422.28萬平方米)增加10.16萬平方米,同比增長11.4%,比去年同期(25.4%)低14個百分點,較1-11月(12.3%)減少0.9個百分點。
三、開發(fā)企業(yè)到位資金減少。
1-12月,全市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實際到位資金938.31億元,同比下降7.1%,降幅較1-11月(-2.5%)擴大4.6個百分點,兩年平均增長0.2%。除國內貸款189.86億元(增長4.9%)和個人按揭貸款151.27億元(增長11.2%)同比增長之外,其余類型的實際到位資金指標都下降。其中:自籌資金263.95億元 ,下降22% ;定金及預收款303.35億元,下降0.4%;其他到位資金29.87億元,下降40.7%。
附注:
1.主要指標解釋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本年完成投資:指報告期內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設工程、土地開發(fā)工程的投資額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購置費等的投資。該指標是累計數據。
商品房銷售面積:指報告期內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總面積(即雙方簽署的正式買賣合同中所確認的建筑面積)。該指標是累計數據。
商品房銷售額:指報告期內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總價款(即雙方簽署的正式買賣合同中所確認的合同總價)。該指標與商品房銷售面積同口徑,也是累計數據。
商品房待售面積:指報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銷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積中,尚未銷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積,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積,但不包括報告期已竣工的拆遷還建、統(tǒng)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產公司自用及周轉房等不可銷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積。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本年到位資金: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報告期內實際可用于房地產開發(fā)的各種貨幣資金及來源渠道。具體細分為國內貸款、利用外資、自籌資金、定金及預收款、個人按揭貸款和其他資金。該指標是累計數據。
國內貸款:指報告期內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向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借入的,用于房地產開發(fā)的各種國內借款,包括銀行利用自有資金及吸收存款發(fā)放的貸款、上級撥入的國內貸款、國家專項貸款,地方財政專項資金安排的貸款、國內儲備貸款、周轉貸款等。
個人按揭貸款: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銀發(fā)[1998]190號)中規(guī)定,貸款人(商業(yè)銀行)向借款人發(fā)放的采用分期償還方式用于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具體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購買商品房時以其購買的產權住房(或銀行認可的其他擔保方式)為抵押,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貸款。從1999年2月開始,個人住房貸款可擴大到借款人自用的各類型住房貸款(《關于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銀發(fā)[1999]73號)。
2.統(tǒng)計范圍
有開發(fā)經營活動的全部房地產開發(fā)經營法人單位。
3.調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進行全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