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一批市級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江府〔2023〕26號)的有關要求,現(xiàn)將相關行政職權事項調整公告如下:
自公告之日起,行政職權事項“洪水影響評價審批,國家基本水文測站上下游建設影響水文測站工程”。原來實施層級是省級、市級、縣(市、區(qū))級,現(xiàn)省級收回該事項。
需要申報以上事項的有關單位或個人,請咨詢廣東省水利廳或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wǎng)》網(wǎng)上服務窗口進行申報。
特此公告。
附件:《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一批市級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江府〔2023〕26號)
江門市水利局
2024年1月18日
(聯(lián)系人:余小姐,聯(lián)系電話:0750-3887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