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21個全國“安全生產月”,主題是“遵守安全生產法 當好第一責任人”。6月1日,江門市水利局印發(fā)《關于開展2022年“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五邑行”活動方案的通知》,部署開展2022年“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五邑行”活動。
通知明確,今年江門市水利系統(tǒng)安全生產月活動主要內容包括: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精神,推動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落地落實;大力開展安全生產法宣貫活動,推動“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職;全面開展安全生產督導行動,推動水利安全生產管理上新臺階;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推動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大力開展應急演練活動,推動應急處置能力提升;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月”宣傳工作,推動安全生產意識提升;持續(xù)開展“安全生產五邑行”活動,堅決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
通知要求,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精神,推動落實國安委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省安委會65條具體措施,宣傳貫徹新《安全生產法》,推動第一責任人守法履職,持續(xù)開展“安全生產五邑行”活動,要著眼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條件下安全生產和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排查整治工作,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提升水利干部職工安全意識,促進水利安全生產形勢持續(xù)穩(wěn)定向好。
通知強調,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性復雜性系統(tǒng)性工作,“安全生產月”活動作為安全生產重要的宣傳教育活動,各地各單位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細化活動方案,層層壓實責任,抓好督促落實;要創(chuàng)新宣教方式,豐富宣傳手段,充分發(fā)揮媒體和網站的平臺作用,在全行業(yè)積極營造關心安全生產、參與安全發(fā)展的濃厚輿論氛圍;要緊緊圍繞活動主題,把“安全生產月”各項宣教活動與解決當前安全生產突出問題相結合,與精準落實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汛期水利安全生產防范、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集中攻堅任務相結合,與推動落實各方安全生產責任相結合,因地制宜地開展好各項活動,推動“安全生產月”活動扎實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