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設法治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本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主要包括組織機構、規(guī)范性文件、財務預算、決算信息、辦事指南、重大決策及項目實施情況以及其他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本局主要通過局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網址為456150.com.cn/bmpd/jmsshbxjjglj/;并通過3512333電話咨詢熱線、服務窗口、“江門社保”微信公眾號、“江門社保”新浪微博、“江門社保”南方號等新媒體平臺及新聞媒體等渠道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本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受理機構: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辦公室
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聯系地址:江門市蓬江區(qū)躍進路102號
聯系電話:0750-3512333
郵政編碼:52900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此郵箱只作為溝通聯系使用,如需提出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請使用下面申請地址)
互聯網申請地址:http://ysqgk.gd.gov.cn/750044/choice
(二)申請
向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申請人,應當填寫《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申請表》可以在受理單位處領取,也可以在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456150.com.cn/bmpd/jmsshbxjjglj/)下載,復制有效。
1.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2.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
①當面提交
申請人可到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辦公室書面提交申請表。
地址:江門市蓬江區(qū)躍進路102號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四樓,辦公時間:8:30-12:00,14:30-17:30(節(jié)假日、公休日除外)。
②信函提交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以EMS“郵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請。
(2)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門戶網站”選擇“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專欄,或直接輸入網址:http://ysqgk.gd.gov.cn/750044/choice,進入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后直接提交。
3.電話咨詢
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yè)務。
(三)受理
本局收到《申請表》和身份證明材料后,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申請獲取的信息內容明確、身份證明材料有效的申請,即正式登記受理;對于《申請表》填寫不完整、內容不明確、申請人身份不清楚的申請,將告知申請人更正或補充相關材料。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時間,按照《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確定。
(四)答復
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會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本局將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答復期限內。
對下列情形,本局依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本局依據《條例》的規(guī)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局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局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于政府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qū)分處理的,本局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并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五)收費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guī)定,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法律關系,維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秩序,更好保障公眾知情權,有效調節(jié)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為、引導申請人合理行使權利,向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數量或者頻次范圍的申請人收取費用。
信息處理費將按件或按量計收,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本機關對每件申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其中一種標準,但不同時按照兩種標準重復計算。
1.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頉Q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本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
按件計收執(zhí)行下列收費標準:
①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
②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③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2.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fā)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本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guī)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再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
按量計收執(zhí)行下列收費標準:
①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
②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
③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
④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本機關將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砥谙迌龋凑丈暾埲双@取信息的途徑向申請人發(fā)出《江門市非稅收入轉賬須知》(見附件3),說明收費的依據、標準、數額、繳納方式等。申請人應當在收到收費通知次日起20個工作日內繳納費用,逾期未繳納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砥谙迯纳暾埲送瓿衫U費次日起重新計算。如申請人對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決定有異議的,不能單獨就該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可以在繳費期滿后,就本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或者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本機關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費。收取的信息處理費屬于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按照政府非稅收入和國庫集中收繳管理有關規(guī)定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將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另外信息處理費收取情況,將按照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格式統(tǒng)計匯總,并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三、監(jiān)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局投訴舉報(監(jiān)督電話:0750-3272925 ,辦公地址:江門市蓬江區(qū)躍進路102號,郵政編碼:529000)。
附件:
1、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法人組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