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江門市實施“南粵家政”工程促進就業(yè)若干措施
解讀文本: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江門市實施“南粵家政”工程促進就業(yè)若干措施
JMBG2020065
關于印發(fā)《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江門市實“南粵家政”工程促進就業(yè)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人社發(fā)〔2020〕329 號
各市(區(qū))人民政府: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江門市實施“南粵家政”工程促進就業(yè)若干措施》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江門市實施“南粵家政”工程促進就業(yè)若干措施
根據(jù)《關于促進家政服務業(yè)提質擴容的意見》(國辦發(fā)〔2019〕30號)、《關于印發(fā)廣東省實施“南粵家政”工程促進就業(yè)工作方案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9〕121號)、《關于推動“南粵家政”工程高質量發(fā)展的意見》(粵辦發(fā)〔2020〕29號)等文件精神,為深入實施“南粵家政”工程,推動我市家政行業(yè)規(guī)范發(fā)展壯大,鼓勵家政從業(yè)人員提升職業(yè)技能,切實發(fā)揮家政服務在促進就業(yè)方面的作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扶持家政服務機構發(fā)展
(一)江門市“南粵家政”培訓基地補貼
1. 申請補貼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單位)為在江門市(含三區(qū)四市,下同)辦理注冊登記、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機構(含企業(yè)、民辦非企業(yè)單位、事業(yè)單位);
(2)依法制定各項規(guī)章制度,包括培訓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安全管理、學員管理、風險管理等制度;
(3)制定與開展家政培訓項目相適應的具體培訓教學大綱和培訓教學計劃;
(4)設置2個以上家政相關專業(yè)(工種)培訓項目,并具有與開設培訓項目、層次、類別、規(guī)模相適應的設施和實訓設備;
(5)具備與培訓項目和規(guī)模相適應的教學實訓場地建筑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中,有滿足理論教學要求的專用教室建筑面積100平方米以上;有滿足專業(yè)(工種)實訓教學需要的實訓場所建筑面積100平方米以上;
(6)具備培訓項目所需師資,其中,培訓項目相關專業(yè)(工種)中級職稱或高級工以上師資不少于2名(其中高級職稱或技師以上師資不少于1名)。
(7)自2019年8月15日起至提出本補貼申請之日止,完成150人以上的培訓,且獲得培訓項目相關專業(yè)(工種)資格證書、專項技能證書、職業(yè)技能等級證書或由該申請人(單位)頒發(fā)的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不少于受訓人員總數(shù)30%。
2. 補貼標準
一次性5萬元。
3. 申請材料
(1)申請單位法人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2)申請單位設立的培訓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安全管理、學員管理、風險管理等制度,以及2個以上家政相關專業(yè)(工種)培訓項目培訓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
(3)申請單位理論、實訓教學場地權屬或使用憑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4)工作人員花名冊;
(5)使用場地消防安全憑證材料;
(6)受訓人員報名表;
(7)受訓人員花名冊;
(8)受訓人員獲得的培訓項目相關專業(yè)(工種)資格證、專項技能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
(9)申請單位基本銀行賬戶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材料原件核實與復印件相符后退回,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下同。
4. 申請程序
(1)提出申請。申請單位向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申請材料。
(2)資格審核。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符合補貼條件的單位名單。
(3)名單公示。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局門戶網站對補貼單位名單公示7日。
(4)發(fā)放補貼。經公示無異議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補貼資金劃撥到申請單位基本銀行賬戶,同時授予申請單位江門市“南粵家政”培訓基地牌匾。公示過程中如產生異議,經核實確不符合相關條件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饋核實情況,退回申請單位;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由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guī)定公布。審核發(fā)放工作在收到補貼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不含異議處理時間,下同)。已獲得省級“南粵家政”培訓基地稱號的,由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接將補貼資金劃撥到其基本銀行賬戶。
(二)江門市“南粵家政”培訓示范基地補貼
1. 申請補貼條件
自獲得江門市“南粵家政”培訓基地牌匾之日起,培訓規(guī)模超過500人次/年,培訓對象獲得培訓項目相關專業(yè)(工種)資格證書、專項技能證書、職業(yè)技能等級證書或由該培訓基地頒發(fā)的培訓合格證書超過300人次/年。
2. 補貼標準
一次性20萬元。
3. 申請材料
(1)受訓人員報名表;
(2)受訓人員花名冊;
(3)受訓人員獲得的培訓項目相關專業(yè)(工種)資格證、專項技能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
(4)單位基本銀行賬戶原件和復印件。
4. 申請程序
(1)提出申請。申請單位向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申請材料。
(2)資格審核。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符合補貼條件的單位名單。
(3)名單公示。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局門戶網站對補貼單位名單公示7日。
(4)發(fā)放補貼。經公示無異議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補貼資金劃撥到申請單位基本銀行賬戶,同時授予申請單位江門市“南粵家政”培訓示范基地牌匾。公示過程中如產生異議,經核實確不符合相關條件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饋核實情況,退回申請單位;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由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guī)定公布。審核發(fā)放工作在收到補貼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
(三)江門市“安心家政”大師工作室補貼及“安心家政”大師工作室領銜大師補貼
1. 申請補貼條件
(1)申請 “安心家政”大師工作室補貼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①申請人(單位)為在江門市注冊登記設立職業(yè)培訓機構或家政服務機構;
②申請人(單位)有1名“安心家政”大師領銜授藝帶徒1名或以上;
③具備進行家政服務技能培訓、技術創(chuàng)新、技術交流的工作場地和設施、設備,有相應的工作管理制度。
(2)申請“安心家政”大師工作室領銜大師補貼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申請人具備家政類高級工或以上職業(yè)資格(含技能等級),或具備護理類中級以上職稱,在家政機構中從事家政培訓授課累計滿3年(機構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參加社會保險),授課對象超過800人;
②申請人在家政服務崗位上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南粵技術能手”“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廣東省技術能手”或“江門市技術能手”等獎勵或榮譽。
2. 補貼標準
對“安心家政”大師工作室給予一次性建設經費補貼10萬元。對“安心家政”大師工作室的領銜大師給予1500元/月的補貼,補貼期限累計最長為3年,一人只能享受一次。
3. 申請材料
(1)申請單位法人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2)申請單位設立的培訓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安全管理、學員管理、風險管理等制度,以及家政相關專業(yè)(工種)培訓項目培訓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
(3)申請單位理論、實訓教學場地權屬或使用憑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4)工作人員花名冊;
(5)使用場地消防安全憑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安心家政”大師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7)“安心家政”大師申請人的職業(yè)資格、技能等級、職稱、獎勵或榮譽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8)“安心家政”大師申請人授課對象花名冊及簽到表等材料。
4. 申請程序
(1)提出申請。申請單位向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申請材料。
(2)資格審核。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符合補貼條件的單位名單。
(3)名單公示。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局門戶網站對補貼單位名單公示7日。
(4)發(fā)放補貼。經公示無異議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安心家政”大師工作室建設經費補貼資金劃撥到申請單位基本銀行賬戶,將“安心家政”領銜大師補貼資金劃撥到申請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同時授予申請單位江門市“安心家政”大師工作室牌匾。公示過程中如產生異議,經核實確不符合相關條件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饋核實情況,退回申請單位;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由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guī)定公布。審核發(fā)放工作在收到補貼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
(四)江門市“南粵家政”培訓項目開發(fā)補貼
1. 申請補貼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單位為在江門市辦理注冊登記的機構,包括江門市“南粵家政”培訓(示范)基地、技工(職業(yè))院校、培訓機構、實訓基地、創(chuàng)業(yè)培訓基地、家政相關行業(yè)的協(xié)會和企業(yè)等培訓載體;
(2)申請單位開發(fā)的家政服務相關職業(yè)培訓課程標準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職業(yè)技能培訓課程標準技術委員會備案通過,并納入技能晉升培訓補貼目錄。
2. 補貼標準
申請單位每開發(fā)一個家政服務相關職業(yè)培訓課程標準項目,給予補貼1萬元。
3. 發(fā)放程序
申請單位按規(guī)定完成家政服務相關職業(yè)培訓課程標準項目開發(fā)任務,且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職業(yè)技能培訓課程標準技術委員會備案通過,納入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目錄后,由申請單位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接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申請單位基本銀行賬戶。
(五)江門市家政服務產業(yè)園創(chuàng)業(yè)服務補貼
1. 申請補貼條件
家政創(chuàng)業(yè)項目(團隊)自2019年8月15日起入駐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設立的家政服務產業(yè)園(創(chuàng)業(yè)孵化載體),簽訂1年期以上的入駐孵化協(xié)議,并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xù)(登記注冊地址在產業(yè)園內,成立時間在孵化服務協(xié)議期內)。
2. 補貼標準
對項目(團隊)給予一次性3000元的創(chuàng)業(yè)服務補貼。每個項目(團隊)只能享受一次。
3. 申請材料
(1)入駐孵化協(xié)議復印件;
(2)入駐項目(團隊)登記注冊憑證原件和復印件;
(3)入駐項目(團隊)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入駐項目(團隊)的基本銀行賬戶原件和復印件。
4. 申請程序
(1)提出申請。申請單位向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申請材料。
(2)資格審核。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提出符合補貼條件的單位名單。
(3)名單公示。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局門戶網站對補貼單位名單公示7日。
(4)發(fā)放補貼。經公示無異議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補貼資金劃撥到申請單位基本銀行賬戶。公示過程中如產生異議,經核實確不符合相關條件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饋核實情況,退回申請單位;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由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guī)定公布。審核發(fā)放工作在收到補貼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
二、扶持我市家政經營實體發(fā)展
(六)“南粵家政”(江門)數(shù)字化信息平臺員工制家政企業(yè)服務補貼
為鼓勵家政服務對象使用員工制家政從業(yè)人員,促進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yè)發(fā)展,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每月在“南粵家政”(江門)數(shù)字化信息平臺(以下簡稱“平臺”)發(fā)放2000張面值30元的“購買員工制家政服務優(yōu)惠券”,每月發(fā)放總金額最高為6萬元,發(fā)放期限至2022年12月。消費者憑有效證件注冊登錄平臺,領取優(yōu)惠券并選擇員工制家政從業(yè)人員服務的,可憑券享受優(yōu)惠,每人每月享受優(yōu)惠不超過4次。
1. 申請補貼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單位為在江門市辦理注冊登記,并建立規(guī)范的員工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等制度的家政服務企業(yè)。
(2)企業(yè)實行員工制管理,與家政服務從業(y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用工備案,為其參加社會保險。
(3)企業(yè)和家政服務從業(yè)人員在平臺實名注冊,并使用平臺為客戶提供家政服務。
2. 補貼標準
按照企業(yè)為消費者提供員工制家政服務獲取的優(yōu)惠券數(shù)量,以每張優(yōu)惠券30元的額度計算補貼總金額。當季領取的優(yōu)惠券,應當在下一季度內提出補貼申請,過期不予補貼。
3. 申請材料
(1)企業(yè)登記注冊憑證原件和復印件;
(2)企業(yè)內部管理制度;
(3)企業(yè)基本銀行賬戶原件和復印件。
4. 申請程序
(1)提出申請。申請單位向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申請材料。
(2)資格審核。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符合補貼條件的單位名單。
(3)名單公示。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局門戶網站對補貼單位名單公示7日。
(4)發(fā)放補貼。經公示無異議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補貼資金劃撥到申請單位基本銀行賬戶。公示過程中如產生異議,經核實確不符合相關條件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饋核實情況,退回申請單位;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由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guī)定公布。審核發(fā)放工作在收到補貼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
(七)江門市家政服務龍頭企業(yè)補貼
1. 申請補貼條件
在江門市辦理注冊登記的家政服務企業(yè),建立規(guī)范的員工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等制度,實行員工制模式管理(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社保)的人員在20人以上,或實行靈活就業(yè)模式管理(簽訂服務協(xié)議并參加社保)的人員在30人以上,申請年度內服務江門市內客戶超過500次以上,并在“廣東省家政服務公共平臺”建立家政企業(yè)、家政服務員信用記錄。
2. 補貼標準
一次性10萬元。
3. 申請材料
(1)企業(yè)登記注冊憑證原件和復印件;
(2)企業(yè)內部管理制度;
(3)企業(yè)員工花名冊、勞動合同(服務協(xié)議)復印件;
(4)客戶服務憑證(系統(tǒng)服務記錄單)復印件;
(5)企業(yè)服務業(yè)績材料(包括:服務項目開發(fā)、服務流程標準化、管理制度規(guī)范、員工培訓程度、客戶評價、大額訂單、服務產品專利、投入規(guī)模等);
(6)企業(yè)基本銀行賬戶原件和復印件。
4. 申請程序
(1)提出申請。申請單位向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申請材料。
(2)資格審核。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符合補貼條件的單位名單。
(3)名單公示。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局門戶網站對補貼單位名單公示7日。
(4)發(fā)放補貼。經公示無異議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補貼資金劃撥到申請單位基本銀行賬戶,同時授予申請單位“江門市家政服務龍頭企業(yè)”牌匾。公示過程中如產生異議,經核實確不符合相關條件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饋核實情況,退回申請單位;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由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guī)定公布。審核發(fā)放工作在收到補貼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
三、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單位)在補貼申請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補貼資金行為的,停發(fā)相關補貼,由發(fā)放資金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追回相關款項,收回相應牌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本辦法中涉及培訓類(含培訓機構)的補貼,按規(guī)定從失業(yè)保險基金支持職業(yè)技能提升行動專項資金中列支。其余部分優(yōu)先使用上級勞動力技能晉升培訓資金、就業(yè)補助資金,不足部分在縣級就業(yè)專項資金中列支,市級將統(tǒng)籌安排專項資金適當給予補助。資金支出、管理和監(jiān)督,按省、市專項資金管理有關辦法執(zhí)行。
(三)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