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8日秦東陵一號大墓被盜,震驚全國,被告人張某峰盜掘秦東陵古墓葬案潛逃八年后終于受到法律的制裁。今天上午,陜西省西安市臨潼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張某峰盜掘古墓葬一案,并當庭判處被告人張某峰有期徒刑十年零八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秦東陵位于陜西省西安市臨潼區(qū)域內,發(fā)現(xiàn)于1986年,這座“亞”字型大墓的主人是秦昭王,即秦始皇的曾祖父嬴稷,現(xiàn)探明有4座陵園,保護范圍為24平方公里,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8月,被告人張某峰伙同許某超、肖某飛、齊某鋒、李某民、張某、武某政、李某軍(均已判刑)、“大海”(在逃)等8人,預謀對西安市臨潼區(qū)斜口街辦的秦東陵實施盜掘,并先后多次在秦東陵保護區(qū)進行探墓,在未果的情況下從武某政處得知,秦東陵一號墓處有一成型盜洞,肖某飛等人經(jīng)過查看后將盜洞口進行掩埋,先后兩次購買盜墓所用作案工具。
同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期間,該團伙先后多次竄至秦東陵一號墓盜洞對該墓進行盜掘,幾人分工明確,開車、送風、查看接電用電情況、防風等均由專人負責,齊某鋒負責電工,最終由肖某飛兩次進入一號墓室實施盜掘,盜取墓室內高足“豆”一件、高足“豆”座三件及竹簡七件,交由許某超帶至江蘇徐州,藏匿于其家中。
2010年11月5日至10日,7名涉案嫌疑人被抓獲,被盜11件文物悉數(shù)追回。當時張某峰潛逃,于2018年12月被抓獲歸案。
追回的贓物經(jīng)陜西省文物鑒定委員會鑒定認為:“八年造”漆木高足“豆”為國家一級文物,“大官”銘漆高足“豆”座、竹簡均為國家三級文物。時任陜西省考古研究院副院長、秦漢史專家張仲立和商周秦漢專家張?zhí)於鲀晌谎芯繂T認為,最為珍貴的是在漆木高足“豆”上,刻有19個字的銘文并刻有“八年相邦薛君造”,薛君即齊國人孟嘗君,“戰(zhàn)國四君子”之一。“八年”則指年號,為秦昭王八年。這些文物印證了“雞鳴狗盜”的歷史典故,即公元前299年,孟嘗君得到秦昭王的聘書后,躊躇滿志地帶著“雞鳴狗盜”等數(shù)百人馬,去渭水邊的秦都咸陽“為相”的故事。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峰伙同他人,盜掘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墓葬秦東陵,并竊取古墓葬中的珍貴文物,其行為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規(guī)定的盜掘古墓葬罪,在該案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張某峰系主犯,且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鑒于被告人張某峰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