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修訂)
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進一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家工商總局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tǒng)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的規(guī)定,結合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實際,特編制本《指南》。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需要獲取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社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本《指南》可在江門市政府網(wǎng)(http://456150.com.cn)和本機關的門戶網(wǎng)站(江門工商網(wǎng):http://gsj.jiangmen.gov.cn)上查閱,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查閱點:江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窗口(江門市東華二路7號)查閱或領取。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nèi),負責主動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組織機構。
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機構領導及分工等。
(二)部門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機關名義發(fā)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的規(guī)范性文件等。
(三)行政執(zhí)法。
主要包括:主要包括本機關行使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職能的法律依據(jù)。
(四)辦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機關行政職能相關業(yè)務的辦事指南,具體包括辦事法律依據(jù)、辦理條件、申請方式、辦理程序、辦理時限、所需表格下載、示范文本等。
(五)工作動態(tài)。
主要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活動等主要情況。
(六)財政預決算。
主要包括:本機關年度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七)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主要包括: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開展情況報告。
(八)其他。
主要包括:本機關發(fā)布的需社會廣泛知曉的通知公告、企業(yè)信用信息、統(tǒng)計信息、人事信息、年度工作計劃等內(nèi)容。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本機關政府信息,本機關編制了《江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江門市政府網(wǎng)(http://456150.com.cn)和本機關的門戶網(wǎng)站(江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wǎng)站:http://gsj.jiangmen.gov.cn)上查閱該《目錄》,也可以到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查閱點:江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窗口(江門市東華二路7號)查閱。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詳見《目錄》。
1.公開形式。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wǎng)站網(wǎng)上公開形式,在網(wǎng)上獲取本機關政府信息請登陸江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門戶網(wǎng)站:http://gsj.jiangmen.gov.cn。
本機關還將采取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新聞發(fā)布會以及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本機關在江門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工商登記窗口(江門市堤西路88號)設有電子觸摸屏,在江門市工商局辦公大樓前(江門市東華二路7號)設有公告欄、在辦公樓大堂設有電子顯示屏、宣傳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上述地點查閱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本機關網(wǎng)上公開的信息,除有明確時限或已經(jīng)變更的信息以外,一般網(wǎng)上存留時限原則上為2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本機關將不再繼續(xù)通過網(wǎng)上公開。
2. 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jù)自身生產(chǎn)、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 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填寫《江門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申請表可以在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受理窗口領取,也可以在本機關網(wǎng)站上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zhí)峁┰撔畔⒌臉祟}、發(fā)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nèi)容的提示。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
(1)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受理窗口當面提交《申請表》,也可通過信函、電報、傳真等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信函、傳真申請到達受理機構的時間為申請時間。
(2)網(wǎng)上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在本機關網(wǎng)站上使用江門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系統(tǒng)( http://ysq.jiangmen.gov.cn/selectpage/linkApplyIndex?orgid=8a81a81845173596014526755a9c5e47)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口頭申請。
本機關一般不受理口頭申請。如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申請人可以口頭申請,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申請人必須親自簽名或者簽章予以確認。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進行業(yè)務咨詢。
2. 申請?zhí)幚怼?/span>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jù)需要,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并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本機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jīng)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r,除不應公開的內(nèi)容外,根據(jù)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tǒng)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申請受理機構為:江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江門市東華二路7號工商局辦公大樓8樓;郵政編碼:529000
辦公時間: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機構負責人:吳建冬,聯(lián)系電話:0750-3167821,傳 真:0750-3167827,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分管政務公開工作局領導:副局長 周志東
江門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系統(tǒng) http://ysq.jiangmen.gov.cn/selectpage/linkApplyIndex?orgid=8a81a81845173596014526755a9c5e47
四、監(jiān)督投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機關投訴舉報(投訴電話:3167806,傳真:3167818,辦公地址:江門市東華二路7號,郵政編碼:529000,接待投訴時間: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jiān)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jù)材料。本機關將根據(jù)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江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江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7月20日
附件
江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申請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工作單位 | |||||
身份證號碼 | 郵政編碼 | |||||||
通信地址 | ||||||||
聯(lián)系電話 | 手機號碼 | |||||||
電子郵箱 | ||||||||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 單位名稱 | 組織機構代 碼 | ||||||
營業(yè)執(zhí)照 | ||||||||
法人代表 | 聯(lián)系人 | |||||||
聯(lián)系人電話 | 聯(lián)系人郵箱 | |||||||
所需的政府信息 | 文件名稱 | 文號 | ||||||
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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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政府信息情況 | 所需政府信息用途(單選,提交自身特殊需要關聯(lián)性證明) | □自身生活需要 □自身生產(chǎn)需要 □自身科研需要 □查驗自身信息 | ||||||
是否申請減免費用(僅供公民申請) | □申請(減免費須提供證明) □不申請 | |||||||
提供政府信息的指定方式(單選) | □紙質(zhì) □電子郵件 □其他 | |||||||
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單選) | □郵寄 □傳真 □網(wǎng)上獲取 □自行領取 □當場查閱、抄錄 | |||||||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 申請時間 | 年 月 日 |
受理號:〔 〕第 號(由受理人填寫,與回執(zhí)號一致) 受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