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廣東省和江門市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計劃,江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對全市范圍內生產經營的食品進行監(jiān)督抽檢工作,具體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劑、其他食品、食用農產品等27大類抽樣檢驗459批次,其中合格樣品444批次,不合格樣品15批次,檢出食品添加劑超限量或超范圍使用、質量指標、農藥殘留及重金屬超標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超限量或超范圍使用問題
(一)江門市佳惠商業(yè)投資有限公司銷售的大百合,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二)江門市新會區(qū)沙堆溢旺商店銷售的金菜(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三)臺山市三合鎮(zhèn)陳華生活超市銷售的辣椒粉,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四)鶴山市沙坪福生商店銷售的百合(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二、質量指標問題
開平市沙塘鎮(zhèn)好多多商店銷售的有皮臘肉,過氧化值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
三、農藥殘留問題
(一)臺山市南昌市場陳美卿銷售的標稱山東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二)臺山市赤溪鎮(zhèn)賴曼姿蔬菜檔銷售的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三)新美琴市場黃鑫暢銷售的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四)臺山市北陡鎮(zhèn)陳衛(wèi)當蔬菜檔銷售的荷蘭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五)恩平市大槐鎮(zhèn)玲姐水果店銷售的倫晚橙,聯(lián)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六)江門市蓬江區(qū)健勇蔬菜檔銷售的圓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七)江門市紫云齋陳皮茶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陳皮代用茶,毒死蜱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
(八)臺山市水步鎮(zhèn)怡城購物廣場銷售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四、重金屬超標問題
(一)臺山市潤濤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老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二)江門市新會區(qū)九造坊陳皮有限公司生產的川香陳皮,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江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qū)市場監(jiān)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生產經營單位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qū)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guī)定在監(jiān)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guī)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jiān)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fā)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檢驗依據和檢驗項目(2024年第5號)
2.食品監(jiān)督抽檢合格信息(2024年第5號)
3.食品監(jiān)督抽檢不合格信息(2024年第5號)
4.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2024年第5號)
江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