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人對“江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2年江門市食品安全滿意度調查服務項目”(項目編號:20220101)進行公告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需求
(一)項目概況
為全面評估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了解人民群眾食品安全需求,進一步強化我市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基礎支撐,為全市食品安全考核、食品安全示范創(chuàng)建提供數據支持,采購人擬以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第三方機構協助開展2022年江門市食品安全滿意度調查。
(二)項目要求
成交供應商應按照采購人要求制定食品安全滿意度調查方案,并根據采購人審定的食品安全滿意度調查方案的要求,協助采購人制定調查問卷,開展食品安全滿意度調查,并最終形成調查報告。成交供應商需提供的服務內容具體如下:
1.調查問卷:成交供應商根據采購人提供的有關江門市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的文獻和資料,研究和完善對2022年江門市食品安全滿意度調查的指標體系和具體標準,設計形成評價體系,根據評價體系,協助設計調查問卷;
2.專家咨詢:成交供應商邀請5名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yè)人員對食品安全滿意度調查的指標體系和具體標準及最終的項目報告進行研討論證;
3.開展調查:成交供應商按照采購人審定的食品安全滿意度調查方案要求的調查方式,對我市每個縣(市、區(qū))普通消費者進行定量調查數據采集;
4.數據錄入及統計:成交供應商對調查數據進行審卷編碼、復核錄入、匯總、檢驗和測算;
5.分析報告:根據采集的數據進行分析、研討,基于數據分析結果,深入挖掘江門市食品安全監(jiān)管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形成調查報告。
(三)服務期限
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四)付款方式
中標后,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簽訂正式合同,確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額。
二、供應商的資格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或登記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并應提交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或法人資格憑證。
(三)供應商不得為“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門”(http://xyjm.jiangmen.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
供應商須提供投標文件制作日期10天內“信用中國”和“信用江門”的截圖信息,否則視為該項資質不通過。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及提供服務。
三、投標要求
(一)報價要求
本項目預算最高限價(含稅)為人民幣壹拾玖萬元捌仟元整(¥198,000.00元),供應商報價時需提供詳細的費用預算明細表(即包括單價金額、總價金額),報價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
(二)資料提交要求
1.供應商須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標有關資料(詳見附件1)。
2.請有意向的單位于2022年12月01日前向采購人咨詢詳細情況并提交報價資料,報價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01日下午5時30分。投標文件遞交地點為江門市東華二路七號8樓辦公室(3)。
四、投標文件的編制、裝訂、密封要求
(一)投標文件的編制
1.供應商須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標文件格式要求編制提供投標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兩份,正、副本內容不一致的以正本為準)。投標文件須按要求加蓋單位公章。本公告給出格式的,各供應商必須依給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給出格式的,各供應商可自行設計格式。
2.本次采購項目(除競價采購方式之外)只接受有一個方案、一個報價的方式進行投標;未經采購人同意不接受多方案、多報價的方式進行投標。
3.供應商的報價為一次性報價,即在投標有效期內/合同期限內投標或者中標后的單價及總價固定不變。
4.供應商如對本采購項目報價,即表示認可采購人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則,該供應商在一年內不得參與采購人組織的任何政府采購活動。供應商必須滿足于(但不限于)采購人提出的采購需求。
(二)投標文件的裝訂
投標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應分別裝訂。裝訂應采用普通訂書機裝訂或膠裝,不得采用活頁夾裝訂;否則由此造成松散、脫落的,后果由報價供應商自負。
(三)投標文件的密封
投標文件的正、副本均須密封在密封袋內,密封袋上應標注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投標文件遞交時間、供應商名稱,封口處須加蓋單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五、評標辦法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分法(詳見附件2)確認采購項目的成交供應商,請供應商根據項目要求提供投標資料并報價,報價不得超過本項目及部分分項目的最高限價,否則無效。
六、其他事項
1.本采購公告中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
2.供應商未達到開標規(guī)定的,采購人按相關規(guī)定另行處置和發(fā)布公告。
3.采購人向供應商提供的有關資料和數據,是采購人現有的能供供應商利用的資料,采購人對供應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論、理解和結論概不負責。供應商因自身原因未到現場實地查勘的,成交后簽訂合同時和履約過程中,供應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現場情況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價或索賠的要求。
4.成交供應商不得在成交后將成交項目轉包給其他企業(yè)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否則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
5.修訂原則與澄清需求
(1)投標文件中投標函內容與投標文件中相應內容不一致的,以投標函為準;
(2)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3)單價金額小數點或者百分比有明顯錯位的,以投標函的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4)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
同時出現兩種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規(guī)定的順序修正。
七、聯系方式
如供應商有疑問,請于2022年12月01日前將疑問內容以電話方式聯絡本單位,聯系電話:3168037 。
如對采購過程中有問題需要反映或者投訴,可聯系采購人紀檢監(jiān)察部門,聯系電話:3168900。
附件:1.投標文件格式
2.綜合評分表
3.合同模板
江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