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人對江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21年工業(yè)產品質量分析研究工作項目(項目編號:20220014)進行公告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需求
(一)項目概況。
全面分析2021年江門市產品質量狀況,收集2021年度江門市國家級、省級、市級產品監(jiān)督抽查數(shù)據(jù),通過數(shù)據(jù)整理、透視、統(tǒng)計與對比,分析監(jiān)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發(fā)現(xiàn)率變化情況和產品存在的主要質量問題;同時采取座談和實地走訪等方式,深入企業(yè)、協(xié)會和相關部門調研,了解重點產品、重點行業(yè)質量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并提出針對性的工作建議,力求為江門市今后一段時期內重點產品、行業(yè)產品的質量監(jiān)管和跟蹤工作提供科學指導,持續(xù)提高江門市產品質量總體水平。
(二)項目要求。
成交供應商主要負責提供以下服務:
1.整理江門市2021年度國家級、省級、市級的產品監(jiān)督抽查數(shù)據(jù),形成2021年度監(jiān)督抽查數(shù)據(jù)庫。通過整理匯總、統(tǒng)計透視、分析江門市整體與各縣(區(qū))的產品質量狀況。
2.選取1-2個行業(yè)的工業(yè)產品進行深入調研,重點調研產品及其產業(yè)鏈發(fā)展狀況、整體質量情況,企業(yè)分布以及不合格產品企業(yè)的質量控制,普遍影響因素,提出可行的改進建議。
3.根據(jù)以上統(tǒng)計分析和調查研究結果,編寫江門市2021年產品質量分析研究工作報告。
(三)服務期限
項目服務期限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6個月。
(四)付款方式
中標后,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簽訂正式合同,確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額等內容,具體事宜由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簽訂的合同約定。
二、供應商的資格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或登記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并應提交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或法人資格憑證。
(三)供應商不得為“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門”(http://xyjm.jiangmen.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供應商須提供投標文件制作日期前10天內“信用中國”和“信用江門”的截圖信息,否則視為該項資質不通過。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及提供服務。
三、投標要求
(一)報價要求
本項目預算最高限價(含稅)為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元), 供應商報價時需提供詳細的費用預算明細表(即包括單價金額、總價金額),報價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
(二)資料提交要求
1.供應商須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標有關資料(詳見附件1)。
2.請有意向的單位于2022年3月17日前向采購人咨詢詳細情況并提交報價資料,報價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17日下午5時30分。投標文件遞交地點為江門市東華二路七號8樓辦公室(3)。
四、投標文件的編制、裝訂、密封要求
(一)投標文件的編制
1.供應商須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標文件格式要求編制提供投標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兩份,正、副本內容不一致的以正本為準)。投標文件須按要求加蓋單位公章。本公告給出格式的,各供應商必須依給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給出格式的,各供應商可自行設計格式。
2.本次采購項目(除競價采購方式之外)只接受以一個方案、一個報價的方式進行投標;未經(jīng)采購人書面同意不接受以多方案、多報價的方式進行投標。
3.供應商的報價為一次性報價,即在投標有效期內/合同期限內投標或者中標后的單價及總價固定不變。
4.供應商如對本采購項目報價,即表示認可采購人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則,該供應商在一年內不得參與采購人組織的任何政府采購活動。供應商必須滿足于(但不限于)采購人提出的采購需求。
(二)投標文件的裝訂
投標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應分別裝訂。裝訂應采用普通訂書機裝訂或膠裝,不得采用活頁夾裝訂;否則由此造成松散、脫落等后果,由報價供應商自負。
(三)投標文件的密封
投標文件的正、副本均須密封在密封袋內,密封袋上應標注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投標文件遞交時間、供應商名稱,封口處須加蓋單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將被采購人拒絕接收。
五、評標辦法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分法(詳見附件2)確認采購項目的成交供應商,請供應商根據(jù)項目要求提供投標資料并報價,報價不得超過本項目及部分分項目的最高限價,否則無效。
六、項目服務款項的支付
中標后,采購人與供應商簽訂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約定向供應商支付項目服務費用(含稅)。
七、其他事項
1.本采購公告中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
2.投標供應商數(shù)量或資質未達到采購人的開標要求或經(jīng)評審后擬中標方被有效質疑中標資格的,采購人將按相關規(guī)定另行處置、重新發(fā)布采購公告、重新開展招標工作。
3.采購人向供應商提供的資料和數(shù)據(jù),是采購人現(xiàn)有的能供供應商利用的資料,采購人對供應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論、理解和結論概不負責。供應商應對完成本項目工作形成的產品質量分析研究工作報告等數(shù)據(jù)、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供應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貨現(xiàn)場實地走訪、調研的,成交后簽訂合同時和履約過程中,供應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現(xiàn)場情況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價或索賠的要求。
4.成交供應商不得在成交后將成交項目轉包給其他企業(yè)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否則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相應損失由成交供應商負責。
5.修訂原則與澄清需求
(1)投標文件中投標函內容與其他投標文件中相應的內容不一致的,以投標函為準;投標函的內容與其他投標文件內容不重疊的,供應商應當出具澄清文件明確,否則,采購人有權認為投標文件(包括投標函)內容無效。
(2)投標文件中的報價金額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3)投標文件中的報價單價金額小數(shù)點或者付款進度百分比有明顯錯位的,供應商應當出具澄清文件明確具體的單價、總價;否則,采購商有權認為該報價未無效報價;
(4)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
同時出現(xiàn)兩種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規(guī)定的順序修正。
八、聯(lián)系方式
1.如供應商有疑問,請于2022年3月17日前將疑問內容以電話方式聯(lián)絡采購人,聯(lián)系電話:3168037 。
2.如對采購過程中有問題需要反映或者投訴,可聯(lián)系采購人紀檢監(jiān)察部門,聯(lián)系電話:3168900。
附件: 1.投標文件格式
2.綜合評分表
3.合同模板
江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