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網絡直播執(zhí)法活動運營服務項目(項目編號:202011006)進行公告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需求
(一)項目概況
為擴大網絡直播執(zhí)法活動的影響力,進一步提高群眾市場監(jiān)管總體滿意度,加強與公眾互動交流的新渠道建設,我局開展 “一監(jiān)到底”網絡直播執(zhí)法活動,現擬向社會公開遴選4家以內具備相關資質的公司運營網絡直播執(zhí)法活動。
(二)項目內容
1、開展12場視頻直播+圖文直播,每期直播時間2小時左右。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系統(tǒng)、網絡投票、群眾舉報等方式對各類市場主體進行執(zhí)法直播。
直播服務明細:
(1)直播封面設計:直播前期設計宣傳海報;
(2)直播預告 :發(fā)布預告增大曝光量;
(3)視頻直播及轉播:1家平臺在線直播執(zhí)法情況,另外3家平臺進行轉播;
(4)文字直播 :4個平臺均需專人后臺進行文字直播,多種形式同步進行,滿足不同的需求;
(5)報道:每期直播后,4個平臺均需通過文字、圖片、視頻等形式發(fā)布宣傳報道;
(6)問題整改反饋:當期負責直播的平臺在直播后需及時線上發(fā)布執(zhí)法活動發(fā)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7)原視頻回流:4個平臺均需后臺設置回流,錯過直播仍可觀看活動,設置回放。
2、4個運營平臺輪流進行網絡直播,每個運營平臺直播3期。
3、每期網絡直播需進行隨機抽獎,每期10-20份禮品(每期提供禮品總金額不低于500元)。
(三)供應商要求:網絡直播的傳播載體應為江門本地的主流新聞媒體或在江門設置有服務站點的主流新聞媒體,直播活動可通過客戶端傳播至五邑地區(qū)、粵港澳大灣區(qū)。
(四)服務期限
項目服務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二、供應商資質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或登記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并應提交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或法人資格憑證。
(三)不得為“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門”(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服務。
三、投標要求
(一)報價要求
本項目預算最高限價 (含稅)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120000元),每家預算最高限價(含稅)人民幣叁萬元整(30000元),供應商報價時需提供詳細的費用預算明細表,報價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
(二)資料提交要求
投標單位須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標有關資料(詳見附件1)。請有意向的單位于2020年11月25前向江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咨詢詳細情況并提交報價資料,報價截止時間為2020年11月25日下午5時30分。投標文件遞交地點為江門市東華二路七號8樓辦公室(3)。
四、投標文件的編制、裝訂、密封要求
(一)投標文件的編制
1.投標供應商須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標文件格式要求編制提供投標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兩份,正、副本內容不一致的以正本為準)。投標文件須按要求加蓋單位公章。本公告給出格式的,各報價供應商必須依給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給出格式的,各報價供應商可自行設計格式。
2.本次招標項目只允許有一個方案,一個報價,多方案、多報價將不被接受。
3.投標供應商的報價為一次性報價,即在投標有效期內投標價格固定不變,其報價均包括培訓場地租用費、培訓資料費、午餐費、現場教學交通費、標的貨物、其他附件、安裝、一切稅費(包括關稅、增值稅等)、運費、保險費、倉儲費、資料、質保期等相關的全部費用。
4.供應商如對本招標項目報價,即表示認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則,該供應商在一年內不得參與我方組織的任何政府采購活動。供應商必須滿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購需求。
(二)投標文件的裝訂
投標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應分別裝訂。裝訂應采用普通訂書機裝訂或膠裝,不得采用活頁夾裝訂;否則由此造成松散、脫落的,后果由報價供應商自負。
(三)投標文件的密封
投標文件的正、副本均須密封在密封袋內,密封袋上應標注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投標文件遞交時間、投標人名稱,封口處須加蓋單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五、評標辦法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分法(詳見附件2)確認采購項目的中標人,請投標人根據項目要求提供投標資料并報價,報價不得超過本項目及部分分項目的最高限價,否則無效。
六、款項支付
采購方在本次服務按約定要求完成后,由供應商開具發(fā)票,采購方在收到正式發(fā)票后20個工作日內予以支付。
七、其他事項
1.本招標公告中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
2.投標供應商未達到開標規(guī)定的或經評審沒有合格供應商的,招標人按相關規(guī)定另行處置和發(fā)布公告。
3.招標人向報價供應商提供的有關供貨的資料和數據,是招標人現有的能供報價供應商利用的資料,招標人對報價供應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論、理解和結論概不負責。投標供應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貨現場實地踏勘的,成交后簽訂合同時和履約過程中,投標供應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現場情況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價或索賠的要求。
4.成交供應商不得在成交后將成交項目轉包給其他企業(yè)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否則招標人有權解除合同。
八、聯系方式
如供應商有疑問,請于2020年11月25日前將疑問內容以電話方式聯絡本單位,聯系電話:3168037。
如對招標過程中有問題需要反映或者投訴,可聯系我局紀檢監(jiān)察部門,聯系電話:3168908。
附件:
1.投標文件版式
2.綜合評審表
江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