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調解協(xié)會:
你單位報來申請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的材料已收悉。經審查,材料符合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同意你單位法定代表人由“廖春鳳”變更為“李志兵”。請按有關規(guī)定履行社會團體法人的民事權利和義務。
此復。
江門市民政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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