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
江門市2023年居家社區(qū)“平安通”服務評估項目
二、項目期限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
三、項目內容及要求
(一)評估內容
對江門市2023年居家社區(qū)“平安通”服務項目(以下簡稱“平安通”項目)7個縣(市、區(qū))實施情況分別進行項目評估,評估各縣(市、區(qū))“平安通”項目的體系搭建、團隊建立、運營成效、服務情況、經(jīng)費使用、服務滿意度等情況。全部評估工作需于2024年7月15日前完成。
(二)評估要求
1.組建專門團隊,實地前往各縣(市、區(qū))評估“平安通”項目實施實況,通過實地訪談、查核資料等方式,對項目承接主體的選定、服務對象的確定、服務實施的過程等程序性情況進行檢查,給予合規(guī)性意見,并就每個縣(市、區(qū))實施情況形成對應的書面評估報告(共7份)。評估報告包含但不限于評估時間、評估方式、評估人員、訪談對象、項目概況、目標達成度、財務支出、存在的問題、改進建議等方面內容。
2.通過問卷調查等方式,對各縣(市、區(qū))的服務對象開展服務滿意度和服務需求調查,每個縣(市、區(qū))抽取服務對象不少于20人,形成共1份滿意度和需求調查分析報告。
四、報價人要求
(一)必要條件
1.依法成立,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能力和資格,能提供有效的獨立法人證書復印件、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手續(xù)及有效身份證明(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2.具有獨立的財務管理、財務核算和資產(chǎn)管理制度,依法繳納稅收、社會保險費的良好記錄,單位信譽及經(jīng)營管理情況良好;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yè)人才、設施設備、運營管理等承辦能力;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加比選,不允許將項目分包或轉包。
(二)優(yōu)先條件
1.2021年以來,承接過與本項目類似的居家社區(qū)養(yǎng)老服務評估項目,以項目合同復印件為準;
2.熟悉江門市居家社區(qū)養(yǎng)老服務業(yè)務,曾參與過省、市、縣(區(qū)、市)養(yǎng)老服務調研或評估,或團隊成員中有居家社區(qū)養(yǎng)老服務運營經(jīng)驗。
五、報價最高限價
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6萬元。投標人須對江門市2023年居家社區(qū)“平安通”服務評估項目作完整唯一報價,否則其報價文件將被拒絕。
六、報價要求
(一)報價時應提供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2.有效的單位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3.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繳納稅收證明資料: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xié)議和近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收據(jù)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xié)議和近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收據(jù)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詢價公告資格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及附件有關材料。
(二)本項目服務費用采用包干制,應包括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報價人利潤。由報價人自行測算報價,一經(jīng)選用,項目報價總價作為報價人與詢價人簽訂合同的最高金額;報價人的報價,應是本項目范圍和文件及合同條款上所列的各項內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復。
(三)報價人在報價時,應充分考慮報價的風險。
七、報送方式
我局統(tǒng)一接收紙質報價材料,材料需密封,否則我局有權拒收。收件地址:江門市民政局(江門市蓬江區(qū)廣新路18號),聯(lián)系人:劉先生,0750-3503131。
八、報送時間
報價人需在2024年5月10日下午17:30前將報價材料送達至指定地址,逾期送達視為報價無效。
九、評選方式
(一)由江門市民政局相關業(yè)務科室工作人員組成評選小組,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本著公平、公正、科學、擇優(yōu)的原則,根據(jù)項目需求、報價單位條件、報價要求和實際響應報價情況等,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比較,并推薦評審結果。評審結果按江門市民政局有關規(guī)定呈批審定。
(二)本次詢價評審采用綜合評分法,以詢價公告規(guī)定的條件為依據(jù)。評分比重如下:
具體評分細則見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