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底線民生保障工作,“提高底線民生保障水平”已經連續(xù)多年被納入我市十件民生實事,主要包括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yǎng)、孤兒供養(yǎng)、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進一步提高我市底線民生福祉,江門市民政局主動挑起主責,把該項任務列入局年度工作要點,由局黨組書記親自部署,分管負責同志和業(yè)務科室具體落實,每月定期匯報工作進度,按時按質完成工作目標,務求惠民政策措施盡快落地。目前,“提高底線民生保障水平”任務已經全部完成,標準均比2019年進一步提高,受惠群眾達9.35萬人,發(fā)放資金超5億元。
一、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yǎng)方面
印發(fā)2020年江門市提高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公告。經市政府同意,3月30日印發(fā)《關于江門市提高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供養(yǎng)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的公告》,全市城鄉(xiāng)低保標準統(tǒng)一提高到900元/人月,比2019年提高50元。省定低保最低標準三類地區(qū)(包括蓬江、江海、新會、鶴山)城鄉(xiāng)為824元,四類地區(qū)(包括臺山、開平、恩平)城鎮(zhèn)為772元、農村為532元,我市標準高于省定標準,排名全省第7)。低保月人均補差城鎮(zhèn)不低于低保標準的75%(675元),農村不低于低保標準的60%(540元),完成城鎮(zhèn)不低于低保標準75%、農村不低于低保標準50%的工作目標。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6倍確定,提高到17280元/人年。
按提標后標準發(fā)放低保金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并完成2020年提標前月份差額補發(fā)。至5月31日,全市各市(區(qū))完成了低保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提標和補發(fā)工作。截至2020年11月,我市共有低保對象16555戶31229人,特困供養(yǎng)人員9462人;1-11月合計發(fā)放低保金2.2億元;發(fā)放特困供養(yǎng)金1.5億元。
二、孤兒供養(yǎng)方面
根據7月9日印發(fā)《江門市民政局江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調整江門市孤兒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的方案>的通知》(江民函〔2020〕285號),孤兒集中供養(yǎng)標準進一步提高至2200元/人/月、分散供養(yǎng)標準提高至1800元/人/月,分別比2019年提高210元人/月和560元人/月,比省定標準高380元人/月和690元人/月。1-11月累計向439名孤兒(其中集中123人,分散316人)發(fā)放基本生活費949.63萬元。
三、困難殘疾人生活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方面
根據《關于2019年起提高我省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和擴大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范圍的通知》(粵財社〔2018〕220號),2020年1月已提前完成全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提標,兩項補貼分別提高至175元/人/月和235元/人/月。1-11月向全市10855名困難殘疾人發(fā)放生活補貼2003.45萬元,向41482名重度殘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發(fā)放護理補貼1.05億元。
下一步,江門市民政局將堅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自覺踐行“民政為民,民政愛民”理念,持續(xù)提高低保、特困人員供養(yǎng)等救助標準,加大農村社會救助投入,進一步縮小城鄉(xiāng)差距;推進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完善,織密織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