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科學技術局 江門市人才工作局 江門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 關于印發(fā)《江門市引進科學家和科技領軍人才資助細則》的通知
(圖文解讀)《江門市引進科學家和科技領軍人才資助細則》
(媒體解讀)《江門市引進科學家和科技領軍人才資助細則》印發(fā) 為高質量發(fā)展提供堅實人才支撐
一、背景和必要性
近年來,江門按照中央、省委關于粵港澳大灣區(qū)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的工作部署,緊緊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深入實施“人才倍增”工程,加快打造新時代人才強市。江門推進粵港澳大灣區(qū)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方案提出,要實施更加積極開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對現(xiàn)有的人才政策進行全面優(yōu)化、整合、提升,實施一批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強、可落地見效的精準化精細化人才政策。
二、《資助細則》主要內容
《資助細則》分為:1.引進“諾貝爾獎”獲得者、兩院院士等科學家到我市開展重大科研項目攻關資助;2.引進全職在我市工作的國家級和省級科技領軍人才的購房補貼;3.支持科技領軍人才在我市開展科研項目攻關的科研經費資助。
(一)引進科學家資助。引進“諾貝爾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等科學家?guī)?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項目來江開展重點科研項目攻關。科研項目應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zhàn)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項目核心技術能夠突破“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問題,或以國際國內領先創(chuàng)新技術推動江門市“科技引領”工程快速向前。根據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項目預期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和考量,給予最高1億元綜合性資助。
(二)科技領軍人才購房補貼。入選國家和廣東省(僅限通過省平臺入選)科技、工信、金融等部門(系統(tǒng))的人才(包括頂尖人才、杰出人才、創(chuàng)新人才、創(chuàng)業(yè)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人才等,下同),且已在我市認定或評定為江門市高層次人才。優(yōu)先由屬地歸口部門通過提供住房解決在江門市的安居保障。因故無法通過住房解決的,經屬地歸口部門核實情況后才可申請購房補貼。
對引進已入選廣東省重大人才引進工程頂尖人才給予100萬元購房補貼,對在江門申報入選的給予120萬元購房補貼;對引進已入選國家重大人才引進工程科技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和金融領軍人才,以及廣東省重大人才引進工程杰出人才給予40萬元購房補貼,對在江門申報入選的給予50萬元購房補貼;對引進已入選廣東省重大人才引進工程科技創(chuàng)新領軍人才給予30萬元購房補貼,對在江門申報入選的給予40萬元購房補貼;對引進已入選國家和廣東省重大人才引進工程青年項目人才給予20萬元購房補貼,對在江門申報入選的給予25萬元購房補貼。
(三)科技領軍人才科研經費資助。入選國家和廣東省(僅限通過省平臺入選)重大人才引進工程的科技領軍人才,在江全職工作開展科研項目攻關,科研項目應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zhàn)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能產出一定數(shù)量的專利、論文等成果,技術具有產業(yè)化前景,能加快推動我市實施“科技引領”“工業(yè)振興”“園區(qū)再造”和“人才倍增”等工程,并承諾領取科研經費資助后在江全職工作時間不少于三年。
項目以組織申報評審的形式開展市科技局會同市人才工作局、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等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組織評審。評審通過的,國家級科技領軍人才給予80萬元科研經費資助,省級科技領軍人才給予給予60萬元科研經費資助。
三、實施時間
《資助細則》自2025年5月17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
江門市科學技術局咨詢電話:0750-8220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