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德〔2023〕6號
江門市教育局 江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關于印發(fā)2023年江門市中小學校園武術操比賽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直各學校:
為傳承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推進中華武術進校園,打造校園武術特色品牌,經研究,決定舉辦2023年江門市中小學校園武術操比賽,現將競賽規(guī)程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做好組隊和參賽工作。
附件:2023年江門市中小學校園武術操大賽競賽規(guī)程
江門市教育局 江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3年2月28日
(聯(lián)系人:陳厚波、潘雯敏,聯(lián)系電話:3503990、3551906。)
2023年江門市中小學校園武術操大賽競賽規(guī)程
一、主辦單位
江門市教育局 江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二、承辦單位
新會區(qū)教育局 新會區(qū)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三、協(xié)辦單位
新會東區(qū)學校
四、競賽時間
2023年4月15日-16日
五、競賽地點
新會東區(qū)學校
六、參賽單位
各縣(市、區(qū))、市直學校
七、競賽分組及項目
(一)按照小學組、初中組、高中組學段進行
(二)設計的基本要求
1.活動模式:側重武術套路、舞蹈、音樂和服裝四者融合,簡單易行、可操作性強、力求多樣化。
2.活動環(huán)節(jié):武術內容的選擇上須與課程教學、學校體育競賽、學校的體育特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等相結合,自編以簡單、基本的運動技術技能和體能素質練習(基本的力量、柔韌、靈敏等)為主要內容,全程由音樂指揮。
3.運動負荷:運動密度≥70%;運動強度(平均心率):小學生135±5次/分,初中學生150±10次/分,高中學生155±10次/分。
八、運動員資格
(一)具備2022年12月31日前江門市中小學學校學籍的在校在讀學生。
(二)各運動隊參賽運動員必須是按照全日制學校課程上課,并有來自同一所報名學校正式學籍在校就讀三個月以上的學生。
(三)參賽運動員必須符合如下年齡規(guī)定:小學組201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組2008年9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組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省、市、區(qū)體育運動學校學生、雙重學籍的學生(即同時具有中小學校和省或市體育運動學校學籍的學生)不得報名參加比賽;往屆畢業(yè)生、補習班學生、寄(借)讀生不得報名參加比賽;已正式調入省、市體工隊、職業(yè)俱樂部隊的運動員不得報名參賽。
(五)運動員憑學籍表和二代有效身份證(港澳身份證、外國護照)上場比賽。
九、報名規(guī)定及辦法
(一)由各縣(市、區(qū))和市直各學校結合學校日常的開展情況,組織開展評比,比賽將以江門市中小學武術操比賽評分表細則進行評獎。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按各學段分別按照本市區(qū)學校總數的3%、5%、7%的比例評出優(yōu)秀視頻一、二、三等獎若干名,推薦優(yōu)秀學校(各自評定為一等獎的單位)將參加現場比賽(市直學校自行參加)。
(二)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賽,各隊可報領隊1名,教練員3名,工作人員1名,運動員40-55名,其中女生比例不得低于40%,上場運動員不少于40名(參賽運動員可報 5名,多余人數為替補隊員)。
(三)報名時間:3月29日前將視頻和報名表報市教育局德體衛(wèi)藝科(聯(lián)系人:陳厚波老師,電話:3503990)。
(四)比賽時須交:
1.參賽每一位隊員電子學籍表,并加蓋學校公章;
2.蓋有學校公章的項目報名表原件;
3.運動隊參賽保險單據;
4.報名后不得更改、調整和補充。
十、競賽辦法
各縣(市、區(qū))入選一等獎的項目參加現場比賽。比賽分小學、初中、高中3個組別,每單位展示時間為4-5分鐘(參與單位在報到時抽取出場順序,展示要求各環(huán)節(jié)要齊全)。評委將根據現場比賽的情況確定每組一等獎名單。評分要求如下,
(一)隊形規(guī)定:有一定的隊形圖案變化。
(二)場地的規(guī)定:比賽在長28米、寬15米的場地內進行。
(三)時間的規(guī)定:4-5 分鐘。
(四)配樂的規(guī)定:音樂形式不限但必須配樂,否則不予評分。
(五)服裝的規(guī)定:校服或武術比賽服均可。
(六)分值的規(guī)定:滿分為100分。其中身體姿態(tài)5分,動作質量45分,韻律節(jié)奏20分,隊列隊形10分,表現力5分,服裝統(tǒng)一5分,領操員指導能力5分,進退場時間控制5分。
(七)評分標準按附件《江門市中小學武術操比賽評分表》執(zhí)行。
(八)其他扣分:
1.凡實際參賽人數少于40人或多于55人的,一人扣1分,二人扣2分,以此類推;
2.凡時間不足或超出規(guī)定時間達1秒至5秒扣1 分,6秒至10秒扣2分,以此類推。
十一、錄取名次與獎勵
1.各組別按實際參賽隊數,評一等獎40%,二等獎60%;一等獎獲獎證書和獎杯。對評為優(yōu)秀突出的學校,優(yōu)先考慮納入我市宣傳推廣試點學校。
2.比賽評選“優(yōu)秀體育指導老師”“優(yōu)秀體育輔導員”。
十二、資格審查
(一)為端正賽風,各參賽隊對報名參賽的運動員資格要進行嚴格、認真的審查,按照本規(guī)程的規(guī)定,嚴格把關,杜絕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發(fā)生。
(二)本次比賽組委會的處理決定為運動員資格最終處理意見。
(三)各單位報名時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日期、要求進行運動員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對違反本規(guī)程規(guī)定的運動員、運動隊將參照《江門市學生體育競賽紀律處罰規(guī)定》予以處罰。
(五)組委會將在賽前、賽中、賽后對運動員資格進行檢查,凡發(fā)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該運動員或該運動隊的比賽成績,追回獎品證書,追究責任人及通報全市。
(六)凡比賽已排定名次及頒獎,因資格等被取消成績而造成的名次空缺空出,不追補。
十三、報到日期與報到事宜
(一)裁判員于比賽前一天報到并進行業(yè)務學習培訓。
(二)領隊、教練員與運動員于比賽前1小時到達比賽場地。
十四、仲裁、裁判員由主辦單位統(tǒng)一指派,不足部分由承辦單位聘請
十五、經費
(一)各代表隊參賽經費自理。
(二)仲裁委員、裁判員及大會工作人員的經費,由主辦單位負責。
十六、保險
參加比賽的所有運動員、教練員、領隊必須到當地保險公司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含往返賽區(qū)途中及比賽期間),并在報到時向組委會交驗保險單據,否則不予參賽。
十七、執(zhí)行《全國學生體育競賽紀律處罰規(guī)定》(試行)
十八、執(zhí)行《反興奮劑條例》
十九、未盡事宜及本規(guī)程解釋權屬主辦單位
江門市中小學武術操比賽評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