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于2023年8月16日15時,在江門市交通運輸局蓬江治超場(江門市蓬江區(qū)潮連大道18號)公開舉行葉英偉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經(jīng)營許可,擅自使用粵JD2845小型轎車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jīng)營活動案行政處罰聽證會。
歡迎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聽證會。申請參加聽證會的,請在2023年8月15日前向江門市交通運輸局提出書面申請。
請申請參加聽證會的人員、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于2023年8月9日至8月15日期間的工作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持有效的身份證件、單位介紹信函、申請書等材料到江門市交通運輸局蓬江治超場(江門市蓬江區(qū)潮連大道18號)向本機關辦理聽證報名手續(xù)。
參加本次聽證會須知:
1.參加旁聽人員須持有效證件提前10分鐘入場。
2.參加聽證的人員應當遵守聽證紀律,服從聽證主持人的安排,未經(jīng)允許,不得錄音、錄像、攝影。
3.在聽證會過程中,所有聽證會參與人和旁聽人員均應服從聽證會主持人的指揮。
特此公告。
聯(lián)系人: 李華彬 ,聯(lián)系電話:0750-3887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