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麗宮旅游有限公司原有L08、L09、L10、L11、L12等5個縣際包車經營權于2021年9月8日到期,根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實施<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guī)定>辦法》第三條中“客運經營者在客運班線、客運包車經營期限屆滿,申請重新許可”的規(guī)定,該公司申請重新許可上述5個客運包車經營權。經對江門麗宮旅游有限公司提交的重新許可5個縣際包車經營權的申請進行核查,同意重新許可其5個縣際包車經營權,經營有效期為自2021年10月9日起至2027年10月8日止。
現將相關情況予以公示,任何單位或個人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請通過書面方式向江門市交通運輸局反映(單位反映情況要加蓋公章,個人反映情況要簽署真實姓名,并留下真實的聯系電話、地址、郵編),逾期將不予受理。
一、公示期: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30日,共10個工作日。
二、意見反饋途徑
(一)信函:江門市蓬江區(qū)農林西路82號市交通運輸局道路運輸管理科,郵編:529000。
(二)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