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規(guī)定了間諜行為、國家安全機關的法定職權、公民和組織的義務和權利、法律責任等重要內容,是國家安全機關、有關部門、社會各界共同開展反間諜斗爭的法律遵循。
國家安全機關近期披露多起反間諜典型案件,以鮮活事實和深刻教訓引導人民群眾識別現(xiàn)實中的間諜組織和間諜行為,并在遇到境外間諜滲透拉攏時,主動舉報、主動交代、積極配合國家安全機關開展調查工作,共同維護國家安全。
公民需要增強反奸防諜敵情意識。當前我國改革發(fā)展所面臨外部形勢嚴峻復雜,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對華開展情報滲透活動日益活躍,間諜可能就在你我身邊。從所披露的案件看,他們以我黨政軍機關、軍工企業(yè)和科研院所等核心涉密崗位人員為重點目標,通過感情拉攏、誘蝕腐化、金錢收買、提供幫助等多種手段,千方百計拉攏策反,同時發(fā)展運用不明真相的社會人員,搜集核心機密情報,對我國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國家安全人人有責,既需要人人參與,也要人人負責、人人盡責。公民可以通過“12339”舉報渠道提供涉及間諜活動的可疑線索,不僅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為國家安全機關發(fā)現(xiàn)、制止和依法打擊各類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提供了有力支持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