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項目編號:zfcg2023062601
一、項目要求
(一)供應商需根據項目要求制定詳細活動工作方案,與響應文書同時提交。
(二)活動主要內容是開展每月1次、一年不少于7次的綠色出行活動、文明交通綠色出行行動,其中9月份重點開展綠色出行宣傳月和公交出行宣傳周活動,做好活動的線上和線下宣傳工作,包括制作和提供微信、微博、海報、宣傳單等形式的宣傳材料;在公交站場、公交車開展公交出行、文明禮讓宣傳和《江門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宣傳等活動。
(三)開展現(xiàn)場宣傳活動,落實場地和活動布置工作。其中,綠色出行宣傳月和公交出行宣傳周活動內容包括表彰公交行業(yè)優(yōu)秀集體和個人;現(xiàn)場展示我市公共交通發(fā)展情況,設置不少于3個活動攤位宣傳公交出行;與市民互動,開展問卷調查,征集市民對公交發(fā)展的意見和建議;組織公交體驗活動,向市民介紹新能源公交車和公交智能電子站牌,宣傳“江門交通運輸”等微信公眾號的實時公交查詢功能等。
(四)活動開展后按要求提供活動文字宣傳報道和活動照片(不少于10張,每張像素不少于5M),需采購人審核后采納。
二、供應商資質要求和確定
(一)供應商資質要求
1.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信譽。
2.有良好的信用記錄,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
(二)供應商確定
對限期內按要求遞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由評審小組成員進行評分(評分表見附件),以分數最高者確定為供應商。
三、項目報價
報價為人民幣含稅全包價,最高限價為人民幣60000元,報價不得超出最高限價。
四、遞交響應文件時間和方式
(一)遞交響應文件時間:2023年6月26日至6月28日。
(二)響應文件須通過書面寄送至我局。有意向參與競價的企業(yè)應在限期內將響應文件蓋章后的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并于限期內將書面文件寄送至我局(材料需加章封印),書面送達地址:江門市蓬江區(qū)農林西路82號江門市交通運輸局206室,聯(lián)系人:向小姐,聯(lián)系電話:0750-3858996。
五、付款方式
活動經甲方驗收,實施情況評分達到80分以上的,供應商需在活動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提供合格的發(fā)票,我局于收到發(fā)票后2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合同總價;活動驗收評分未達到80分的,需按甲方要求在15個工作日內整改,整改驗收后評分達到80分的,我局于收到發(fā)票后2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合同總價。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變更付款方式。
六、爭議管轄
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的,可向江門市蓬江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