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八、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十、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十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經營服務性收入征收計劃表
十二、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十四、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是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機關行政事務和管理市委市政府機關大院行政后勤事務的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yè)單位,副處級。主要職能包括:
(一)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機關后勤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規(guī)定,制定市級機關后勤管理工作規(guī)劃和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集中統(tǒng)一管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和人事關系在上述單位的市領導經費,管理市委辦公室、市人大機關(含市依法治市辦)和市政府辦公室及其直屬單位、掛靠單位的各項經費。
(三)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和人事關系在上述單位的離退休原市領導的各項保障服務工作。
(四)負責管理部分市直機關單位行政經費的預算決算、財務開支的審核報批及財務結算等工作,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五)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舉行的重大活動和召開的重要會議經費的財務管理工作。
(六)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市委辦公室、市人大機關、市政府辦公室辦公用品和辦公設備的采購、住房公積金的繳納,以及辦公用房、辦公設備的維護管理。
(七)負責管理機關大院的后勤服務、規(guī)劃建設、衛(wèi)生、綠化、辦公用房調配和各單位用電管理、公共線路維護,負責本級公共機構節(jié)能監(jiān)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外地調入(含交流任職、提拔任命)四套班子廳職領導、上級安排到江門市黨政班子掛職廳級干部周轉房的籌集、調配和管理。
(九)負責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wèi)、公共消防管理工作,協(xié)調處理大院內的突發(fā)公共事件等工作。
(十)負責管理醫(yī)療室、機關飯?zhí)谩⑹形姓笮煤碗娨曤娫挄h室。
(十一)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公務用車的調配管理工作,協(xié)助做好市人大機關車輛的調配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以及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和市政府辦公室提出的其他有關事項。
納入部門預算編制的單位包括局機關和下屬的一個事業(yè)單位江門市市委市政府車隊。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下屬單位預算。下屬單位是江門市市委市政府車隊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根據職責,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設7個內設機構:辦公室、財務科(市機關大院財務結算中心)、物業(yè)管理科、保衛(wèi)科、車輛管理科、辦公設備管理科、生活服務科。
局機關共有編制45人,實有人數(shù)138人(含離崗退養(yǎng)0人,離退休30人,雇員4人,編外62人)。下屬單位共有編制40人,實有人數(shù)27人(含離崗退養(yǎng)0人,離退休1人,編外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件)
預算01表: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2表:收入總體情況表
預算03表:支出總體情況表(按科目)
預算04表: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5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預算06表: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07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預算08表: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預算09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預算10表: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預算11表: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經營服務性收入征收計劃表
預算12表:政府采購預算表
預算13表: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14表: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進一步加強大院的節(jié)能降耗,做好大院供電設備的更新及日常維護、大院的綠化美化、大院道路建設及全市性大型會議的后勤保障等工作,不斷完善跟進機關大院規(guī)劃和建設,進一步完善政務辦公環(huán)境;繼續(xù)做好財務管理、飯?zhí)梅盏裙ぷ鳎粩嗵岣叻账?/span>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部門收入預算3514.43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 270.31萬元,增長8.33%,主要原因是根據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原則及零基預算方法,結合本單位年度工作任務安排經費。其中:公共財政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892.72萬元,占82.31%;基金預算收入184.60萬元,占5.25%;上年結轉結余437.11萬元,占12.44%。
(二)支出預算說明
1.支出總體情況
2017年部門支出預算3514.43萬元,其中本年支出 3514.43萬元,占100%,比上年增加270.31萬元,增長8.33%,增加的原因是按實際需要安排支出。包括: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634.78萬元,占74.97%;較上年預算增加214.37萬元,增長8.86%,主要原因是因工作的延續(xù)性,部分工程項目的經費結轉至本年開支。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支出245.08萬元,占6.97%;較上年預算增加0.8萬元,增長0.33%,與上年基本持平。 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122.47萬元,占3.49%;較上年預算減少1.17萬元,降低0.95%,與上年基本持平。城鄉(xiāng)社區(qū)(類)支出418.69萬元,占11.91%;較上年預算增加59.09萬元,增長16.43%,主要原因是按開展項目的工程概算安排支出。住房保障(類)支出93.42萬元,占2.66%;較上年預算減少2.78萬元,減少2.89%,與上年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7年公共財政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3077.32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668.18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82.20萬元,增長5.18%,主要原因人員工資政策的調整。
項目支出預算1409.14萬元,主要支出項目用于機關大院后勤服務、安全保衛(wèi)、規(guī)劃建設、物業(yè)管理、衛(wèi)生、綠化等方面的開支,包括專項業(yè)務支出1224.54萬元、機關大院維護經費184.60萬元。較上年預算減少26.40萬元,降低1.84%,與上年基本持平。
其他支出為零,與上年持平。
三、“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7年江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含下屬單位)用財政撥款數(shù)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222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為零。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為零。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14萬元,主要包括公務用車的日常維修保養(yǎng)、燃料費、保險費、過橋過路費、年檢費、車船稅等支出。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8萬元,主要包括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222萬元,比上年預算數(shù)減少5.49萬元,降低2.41%。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持平。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214萬元,比上年預算數(shù)減少4.6萬元,降低2.1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統(tǒng)計口徑減少了公務出行租賃經費。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shù)減少0.89萬元,降低10.01%,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繼續(xù)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中央省市有關公務接待的標準,厲行節(jié)約,嚴控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324.85萬元,比上年增加2.98萬元,增長0.93%,增長原因主要是其他交通費按實際的需要進行安排。其中:辦公費9.7萬元,印刷費0萬元,郵電費12萬元,差旅費12萬元,會議費0萬元,培訓費2萬元,福利費3.03萬元,日常維修費15萬元,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0 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19.13萬元,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0萬元,工會經費9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97.2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34.1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9.80萬元,公務接待費1.87萬元等。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17 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999.7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11.3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494.4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94萬元。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局本部及下屬的江門市委市政府車隊共保留車輛5輛,其中,機要通信應急用車1輛,其他公務用車4輛,其他用車主要是江門市委市政府車隊用車,車隊為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未進行車改;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8臺(套),分別是會議室大屏顯示系統(tǒng)1套,我局持有及根據職能代市委市政府管理的大中型客車4輛,小客車1輛,吉普車2輛,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17年本部門預算安排購置一般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七、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本部門項目績效目標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224.54萬元,主要是專項業(yè)務支出1224.54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專款專用資金收入等。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yè)事位按規(guī)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yè)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guī)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