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14時許,一輛小型汽車在臺山市某路段行駛時,因駕駛員操作不當,與路邊樹木發(fā)生碰撞,造成車輛車頭嚴重受損、安全氣囊彈出。在本次事故中,車輛駕駛人因規(guī)范系好安全帶,加上安全氣囊的保護,避免了碰撞瞬間巨大慣性帶來的傷害,事故中并未受傷。
為什么要強調系安全帶?
安全帶是降低交通事故損害程度的一種切實有效的裝置。安全帶把人和汽車結成一個整體,能夠避免乘客因車輛急剎而撞上玻璃窗,以及被拋出車外的危險。
有不少人都有一個錯誤認知,認為只有前排才需要系安全帶,甚至有的人認為只有駕駛人才需要系安全帶。然而在發(fā)生事故時,一旦車速稍快,沖擊力稍強,后座乘客就可能撞上前排座椅,甚至沖破車窗,摔到車外。同時,事故中后排未系安全帶的乘客猛烈撞擊前排座椅,還將對司機或前排的乘客形成極大的沖擊,增大事故危險性。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guī)定戴安全頭盔。
注意:后排不按規(guī)定系好安全帶,是要負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