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文明城市,共享品質(zhì)生活,是你我共同愿望。我市首部規(guī)范和約束個人行為,提升城市整體文明程度的地方性法規(guī)。《江門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實施2年多來,全民文明意識不斷提升,得到廣大市民群眾點贊支持。每一個江門人都應該積極踐行條例、遵守條例,為江門建設文明城市貢獻一份力量!
不讓“地鎖”鎖住文明
《條例》規(guī)定了在維護交通秩序方面不得阻礙或者以設置地鎖、地樁等障礙物的方式,妨礙他人在城市道路停車泊位上停車,如若違反將面臨200-2000元的罰款。
設置障礙、阻礙泊車,罰!
隨著私家車擁有量日益增多,停車難成了普遍性問題。部分臨街的商戶為了招攬生意,方便顧客停車,私裝地鎖、雜物占道充當停車位,公共空間變成了內(nèi)部停車場,也有單位在公共空間安裝地鎖占據(jù)“車位”,不僅影響正常通行,加劇車位緊張局面,還違反《條例》相關(guān)規(guī)定。按照《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一項規(guī)定,“不得阻礙或者以設置地鎖、地樁等障礙物的方式,妨礙他人在城市道路停車泊位上停車。”
法律責任
按照《條例》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一項規(guī)定,阻礙或者以設置地鎖、地樁等障礙物的方式妨礙他人在城市道路停車泊位上停車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在此,我們呼吁廣大的車主朋友:文明停車有效地緩解“停車難”等問題;營造文明有序的停車環(huán)境,自覺維護社區(qū)交通秩序;不要影響其他居民朋友及車輛通行;讓“文明停車”成為一種習慣,使文明停車成為“無需提醒的自覺”,杜絕地鎖“圈地” 從自己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