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康銀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新會分公司:
你公司報來《關于江門市新會區(qū)輕軌站廣場機動車停放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的請示》收悉。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的通知》(粵府辦〔2018〕11號)和《江門市發(fā)展改革局關于印發(fā)<江門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江發(fā)改費管〔2017〕1302號)的規(guī)定,我局對你單位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核,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進入新會輕軌站停車場的機動車輛30分鐘內(含)免費停放。
二、新會輕軌站停車場停放服務收費具體標準詳見附件。
三、對軍警車輛、實施救助的醫(yī)院救護車輛及市政工程搶修等車輛免收停放服務費。
四、以上標準從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試行期至2019年12月31日。在試行期間,你司應每半年將收費情況報送我局。同時要加強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管理,做好收費公示工作,并使用稅務部門規(guī)定的票據收費。
附件:江門市新會區(qū)輕軌站停車場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江門市發(fā)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21日
江門市新會區(qū)輕軌站停車場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單位:元
車型
時段 |
小車 |
摩托車 |
30分鐘-6小時(含) | 5 | 1 |
6小時-12小時(含) | 8 | 2 |
12小時-24小時(含) | 12 | 3 |
╮24小時以上 (超出24小時重新按時段計算) | 15元/天 | 3.5元/天 |
月租 | 250 | 60 |
備注 | ||
2、軍警車輛、實施救助的醫(yī)院救護車、市政工程搶修等車輛免收停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