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務局:
《關于核準江門市江新聯(lián)圍達標加固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方式的函》(江水函〔2018〕764號)收悉。為加快推進江門市江新聯(lián)圍達標加固工程,根據(j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同意該項目先行組織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工作,招標方式核準意見詳見附件。
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江門市發(fā)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19日
招 標 核 準 意 見
建設項目名稱:江門市江新聯(lián)圍達標加固工程
招標范圍 | 招標組織形式 | 招標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 | 委托 | 公開 | 邀請 | ||
勘 察 | 核準 | 核準 | 核準 | ||||
設 計 | 核準 | 核準 | 核準 | ||||
建筑工程 | |||||||
安裝工程 | |||||||
監(jiān) 理 | |||||||
設 備 | |||||||
重要材料 | |||||||
其 他 | |||||||
審批部門核準意見說明: 2、根據(jù)《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guī)定》第五條相關規(guī)定,同一項目中可以合并進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以及與工程建設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合同估算價合計達規(guī)定標準的,必須招標。 審批部門蓋章 2018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