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發(fā)改價格〔2014〕467號)、《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實施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有關工作的通知》(粵發(fā)改價格〔2014〕381號)的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氣的城市均應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為廣泛聽取消費者、經營者及社會各界的意見,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和透明度,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我局定于12月8日舉行江門市蓬江區(qū)、江海區(qū)、新會區(qū)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聽證會,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舉行的時間、地點
(一)聽證會舉行時間
2015年12月8日(星期二)下午3:00
(二)聽證會舉行地點
江門銀晶酒店五樓會議A室
二、聽證方案要點
(一)基本原則
1、居民生活用氣采用兩部制氣價,氣價由容量氣價和計量氣價兩部分構成。容量氣價用于補償供氣的固定成本;計量氣價用于補償供氣的運營成本(包括合理利潤)。
2、居民生活用氣計量氣價實行階梯式價格,引導居民用戶合理用氣、節(jié)約用氣。對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保持相對較低和穩(wěn)定的價格;對于超出基本生活用氣需求的部分,適當提高價格,以反映天然氣資源稀缺程度。將居民用氣量分為三檔,各檔氣量價格按國家規(guī)定的1:1.2:1.5的比價關系確定。
(二)實施范圍
本次實施居民階梯氣價的范圍為江門市蓬江區(qū)、江海區(qū)、新會區(qū)居民管道天然氣價格。鶴山市和開平市的居民天然氣價格參照江門市三區(qū)標準執(zhí)行。
(三)具體方案
方案一:居民用氣計量氣價部分第一檔氣量設置為0-300(含)立方米/年,可覆蓋87.33%居民家庭用戶的年均用氣量,第一檔價格調整為3.50元/立方米;第二檔氣量設置為300-480(含)立方米/年,可覆蓋98.90%居民家庭用戶的年均用氣量,第二檔價格調整為4.20元/立方米;第三檔氣量設置為480立方米/年以上的用氣部分,第三檔價格調整為5.25元/立方米。居民用氣的容量氣價由現(xiàn)行1300元/戶調整為1170元/戶。
方案二:居民用氣計量氣價部分第一檔氣量設置為0-360(含)立方米/年,可覆蓋95.47%居民家庭用戶的年均用氣量,第一檔價格調整為3.55元/立方米;第二檔氣量設置為360-540(含)立方米/年,可覆蓋99.70%居民家庭用戶的年均用氣量,第二檔價格調整為4.26元/立方米;第三檔氣量設置為540立方米/年以上的用氣部分,第三檔價格調整為5.33元/立方米。居民用氣的容量氣價由現(xiàn)行1300元/戶調整為1150元/戶。
居民用氣 |
現(xiàn)行價格 |
方案一 |
方案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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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氣價 |
1300元/戶 |
1170元/戶 |
1150元/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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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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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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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檔 |
氣量 |
覆蓋率 |
價格 |
分檔 |
氣量 |
覆蓋率 |
價格 |
第一檔 |
0-300(含)立方米/年 |
87.33% |
3.50元/立方米 |
第一檔 |
0-360(含)立方米/年 |
95.47% |
3.55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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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檔 |
300-480(含)立方米/年 |
98.90% |
4.20元/立方米 |
第二檔 |
360-540(含)立方米/年 |
99.70% |
4.26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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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檔 |
480立方米/年以上 |
100% |
5.25元/立方米 |
第三檔 |
540立方米/年以上 |
100% |
5.33元/立方米 |
(四)居民用氣計量氣價計算公式
階梯氣價計量總氣費=居民用氣基礎氣價×第一階梯用氣量+居民用氣第二階梯氣價×第二階梯氣量+居民用氣第三階梯氣價×居民用氣第三階梯氣量
三、聽證會參加人和聽證人名單
(一)聽證會參加人
人大代表 吳志鴻
政協(xié)委員 陳力君
政府部門代表 羅軍
社會組織代表 葉澤權 范練
專家學者代表 王建生
經營者代表 陳堅
居民用戶代表 梁文靜 蘇慧妍 趙芮君 余振華
余紹興 郭蘭菊 梁淑儀 關衛(wèi)東
(二)聽證人
王長青 江門市發(fā)展和改革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李潤明 江門市發(fā)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調研員
劉活雄 江門市發(fā)展和改革局價格管理科科長
江門市發(fā)展和改革局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