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2021版)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本機關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本機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機關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江門市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本《指南》將適時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江門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江門市財政局部門頻道(http://456150.com.cn/bmpd/jmsczj/)查閱本《指南》。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機構概況
主要包括:本機關職能簡介;內設科室設置及職能情況;屬下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局領導分工情況等。
(二)政務公開
主要包括:本機關召開的重要會議及有關工作部署、進展等財政信息;重要事項的公告公示;財政部、省財政廳、本機關發(fā)布或與其他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讀;我市各年度預算草案、預算執(zhí)行、決算草案信息;本機關預算、決算、“三公”經費信息;財政專項信息、政府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減稅降費信息、財政收支情況、行政檢查公示信息、江門市級預決算公開平臺、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等。
(三)政務服務
主要包括:本機關網上服務窗口;主要業(yè)務辦事指南等。
(四)政民互動
主要包括:留言選登;答問知識庫;在線訪談;訪談預告;網上調查;意見征集;結果反饋;領導信箱;業(yè)務咨詢;業(yè)務投訴;違紀舉報等。
(五)專題專欄
主要包括:法治建設;扶貧資金政策專欄;地方政府債務;本機關黨務工作開展情況等。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 公開形式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站網上公開形式。本機關網上信息公開網址為:http://456150.com.cn/bmpd/jmsczj/。
本機關還將采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fā)布會等形式和報紙、廣播、電視、政務微博、政務微信等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本機關在江門市財政局辦公樓一樓大堂設有政府信息公告欄、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摸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 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 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節(jié)假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機構:江門市財政局辦公室
聯(lián)系地址: 江門市蓬江區(qū)華園中路21-23號
聯(lián)系電話: 0750-3501781 傳 真:0750-3501608
郵政編碼:52900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網上申請地址:https://ysqgk.gd.gov.cn/750016/choice
● 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按要求正確填寫《江門市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江門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江門市財政局部門頻道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
1.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身份證明、聯(lián)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當面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通過郵政寄送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網上申請的,應上傳有效身份證掃描件或照片。
(5)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2.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通過互聯(lián)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互聯(lián)網在“江門市財政局部門頻道”選擇“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專欄,或直接輸入以下網址:https://ysqgk.gd.gov.cn/750016/choice,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向本機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電話咨詢。
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yè)務(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
● 申請?zhí)幚?/span>
登記初審。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必要時將出具回執(zhí))。
初審內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確,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證明是否真實。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guī)定的,將根據(jù)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 申請時間的確認
1.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應當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4.申請人通過互聯(lián)網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傳真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 答復
本機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內。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本機關依據(jù)條例規(guī)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8.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作區(qū)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但經征得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并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權利人。
● 收費標準
《條例》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行政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ⅲ皇杖≠M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行政機關根據(j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詳見附件2)規(guī)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 監(jiān)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jù)《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以及《江門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過錯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江門市財政局辦公室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投訴舉報(電話:0750-3501781,傳真:0750-3501608)。
附件:1.江門市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公民申請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表)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
江門市財政局
2021年9月29日